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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

发布: 发布日期:2022/03/30

为切实做好我市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车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办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进出我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运输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车辆,予以办理《通行证》。《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含往返),独立编号,一车一证。

二、办理方式

为避免聚集风险,进一步提供便民服务,办理方式采取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方式。

(一)线下办理。各区(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企业可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咨询办理,交通运输部门应急运输保障服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办理需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见附件2),运输企业可自行下载填写,现场办理的应协助完成打印。

2.运输司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运输司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机联系方式。

3.道路货运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从业资格证扫描件,运单、提货单、入货单等证明货物种类的证明材料;

4.其它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驾驶证扫描件,营业执照、与运输货物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二)线上办理。3月25日起,根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确定的《通行证》线上办理有关要求,依托公安交管专网,规范《通行证》发放、管理工作,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登陆“山东交警”公众号办理。

申请人(运输人、发货人、收货人),登陆“山东交警”公众号,点击通行证--防疫物资通行证--新建申请--点击“下一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2、登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号办理。

申请人(运输人、发货人、收货人),登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号,点击通行证--新建申请--点击“下一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申请人可以通过“山东交警”“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查看审批结果。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健康码和行程码绿色通行。

附件:1.交通运输部门应急运输保障服务联系电话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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