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632—3118966,电子邮箱:bgs_gx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任务,坚持“三给三不给三贴近”服务理念,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有力助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动态更新发布领导信息、规范性文件、产业政策、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全年共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48条,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340条;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通过“枣庄工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13篇,做到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制定并发布《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枣庄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并运用媒体、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通过定期举办“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创新开展“企业家沙龙”活动和深入推进“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积极开展各项政策宣贯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完善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业务科室三级联审机制,打造依申请公开件闭环管理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上年增加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动态更新并落实《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逐一明确公开时限、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落实“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对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审查,及时更新文件状态,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着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式、多视角政务公开矩阵。“线上”方面,在政务网站设置了工作动态、服务企业发展政策通道、政策法规、专题专栏等多个模块,分门别类公开各类信息;在“枣庄工信”微信公众号建立了“枣惠达、一证通查、工业倍增惠企政策”等模块,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资讯1000余篇,多篇资讯阅读量超1万人次;同时建立了“链上企业家”微信群,实现政企无缝对接,第一时间提供答疑解惑。
“线下”方面,树牢“给企业政策、给企业解决问题、给企业家地位”,“不给企业设门槛、不给企业添麻烦、不给企业乱施压”和“距离上贴近、思想上贴近、感情上贴近”的“三给三不给三贴近”服务理念,建立“首席服务员”制度,4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76家重点民营企业,上门宣讲各类政策信息、解答各类咨询、协助解决困难、助力抢抓先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落实。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局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举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专题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精神,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主要以文字的信息公开形式为主。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需要完善多渠道、多途径进行政策解读的能力。三是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运用多种方式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结合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二是拓展政策解读方式,以图表、视频、新闻发布会以及领导解读、企业家沙龙解读等多种形式提供更为直观的政策解读服务。三是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和政策法规工作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平台操作能力和政策把握能力,优化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对照《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形成《2023年市工信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2023年重点任务承诺事项公开工作,优化政策解读,密切关注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实落地。针对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情况通报和问题反馈,及时分析研判,责任到人,限期进行整改。
(三)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1.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2件。目前,所有建议均按要求办理答复,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意见建议已经采纳、部分采纳,办复率为100%。建议内容具体,措施可行,涉及产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发展、化工园区扩容、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企业数字化技改等方面,被全市工信系统决策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承办政协提案45件,其中,主办21件、分办5件、协办19件。目前已按时办理答复45件,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意见建议已经采纳、部分采纳,办复率为100%。提案内容具体、措施可行,采纳内容涉及高端化工产业链发展、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智能化技改、节能降碳、企业家培育等相关问题,给工信工作提供了良好指导。
(四)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情况
2023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牢固树立“三给三不给三贴近”的工作思路和服务原则,通过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活动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搭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全年共组织开展枣庄市“企业家沙龙”活动暨“链上”企业家座谈会2期,枣庄市“企业家沙龙”暨企业创新管理对标观摩活动2期,枣庄市“企业家沙龙”活动暨青年企业家对标观摩交流活动1期,深入宣贯解读惠企政策措施、产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经验,助力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坚定发展信心、找准发力方向。同时,通过座谈交流听取企业建议、了解企业诉求,“面对面、实打实、心贴心、真对真”地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真正让广大企业家感到工信部门就是企业的“娘家人”,全力营造我市“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