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 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4〕197号)要求,现就我省2014年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经信委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 年第2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3﹞375号)和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的通知》(鲁经信装字﹝2013﹞565号)精神,认真组织本地铸造企业进行公告申报工作。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应登录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网址: http://zr.foundry.com.cn),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并向所在市经信委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各市经信委要严格把关,做好申报企业材料初审和核查,并将初审符合条件企业的《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一式二份连同上报文件,于6月30日前报省经信委装备产业处。
二、对已列入第一批国家公告的铸造企业,所在市经信委要按《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于4月30日前在国家公告申报平台上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并对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于5月30日前报省经信委装备产业处。
联系人:王桂强 赵明
联系电话:0531-86062551 86062044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