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发2014年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
项目计划表的通知
各区(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2014年度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已下达(鲁经信技〔2014〕236号),我市共有36个项目列入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大投入力度,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二、项目完成后,要按照《山东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申请鉴定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手续。
三、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政策规定,项目承担企业在正确归集项目研发费用的基础上,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四、各区(市)经信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市经信委。要强化对项目的调度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季调度报表填报工作。
附件:2014年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表
2014年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表.xls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