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信息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业: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鲁经信软字〔2014〕418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要求:
一、总体原则
请各区(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会同财政,严格按照省《通知》中所列项目领域及项目申报原则和条件,认真组织项目筛选和提报工作,严把项目质量,确保材料真实性。
二、申报程序
招标类项目:由拟投标单位先行获取招标文件,按时递交投标资料,并根据要求做好各项申报及准备工作。
评审类项目: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经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经信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直单位或企业直接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按照相关原则和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和上报。
三、材料要求
招标类项目:由拟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组织。
评审类项目:请各区(市)、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业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的材料种类、内容、格式指导项目单位准备材料,装订成册,并务必于2014年9月12日前,一式8份(市经信委6份、市财政局2份)、连同正式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一并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材料相关格式、内容、表格及要求请到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及电子信息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和信息化推进处等相关子网站上下载。
市经信委联系电话:3681976,3313028
电子信箱:zzjxw3681976@163.com
联 系 人:李玮 曹洪哲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3314111
联 系 人:周悦
附: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鲁经信软字〔2014〕418号)
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枣庄市财政局
201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