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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工业行业关闭小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紧急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14/10/21

关于报送2015年度工业行业关闭小企业

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做好2015年度关闭小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资金投向,推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经研究决定,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建立关闭小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库,请抓紧报送工业行业2015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

1、关闭小企业计划申报资格为:企业依法成立,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各类证照齐全,并且列入2015年各区(市)政府行政性关闭计划。因市场竞争、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自主关闭、依法破产清算的不能申报。

2、关闭小企业计划涉及行业主要是: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造纸、水泥、化工、纺织等行业。

3、计划实施时限为:确保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底完成关闭任务。

4、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填报计划,上报计划须报经各区(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分管局长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2015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1、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申报资格:企业立项、环保、土地等有关批复文件齐全,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各类证照齐全,纳税证明、电费缴纳清单等有关证明资料齐全。违法违规项目、证照不齐、资料不全的不能申报

2、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有关条款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以及节能减排等规定,确保2015年10底前拆除、销毁、报废落后生产线(生产设备)。

3、计划涉及的落后生产线(生产设备)与所属企业项目批复、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一致;落后生产线(生产设备)近三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根据企业纳税凭证、电费清单、生产许可证等确定),如年均实际产量比项目批复生产能力少20%以上,淘汰产能按年均实际产量确定。

4、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填报计划,上报计划须报经各区(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分管局长签字、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要求

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各区(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明确专人、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对上报计划真实性负责。

10月27日12:00前,请将《枣庄市工业行业关闭小企业计划调查汇总表》(附件1)、《枣庄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调查汇总表》(附件2)报市经信委企业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联系人:黄猛,联系电话:3319453(传真),电子邮箱:zzqyk333@126.com 

附件:1、枣庄市工业行业关闭小企业计划调查汇总表

2、枣庄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调查汇总表

 

枣经信字[2014]195号附件1.xls

枣经信字[2014]195号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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