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信产〔2016〕144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提高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的认识。要将工信部通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尽快传达到各有关企业,广泛组织企业对照实施方案找出差距、找准定位,明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行动的任务目标。
二、抓紧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有可能达到示范企业、培育企业条件要求的制造业企业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台帐。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加强对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指导、跟踪和服务。待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今年的申报时间后,尽快组织条件相对成熟企业进行申报。
三、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体系。各市经信委、各有关行业协会尽快明确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及责任科室和联系人,于4月10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政策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表格及编制说明请到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文光 联系电话:0531-86120402
邮箱:c86915301@126.com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请书
3、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评估申请表
4、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方案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