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企业节能降耗评级标准(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化转办:
近期,省化工转型办对《山东省化工企业节能降耗评级标准》进行了修订,为做好我市化工产业节能降耗评级工作,促进“三评级一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省化转办《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企业节能降耗评级 标准(修订)>的通知》(鲁化转办〔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联系人:苗义军 联系电话:8685360
附件:鲁化转办〔2016〕18号
枣庄市化转办
(节能降耗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