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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能效“领跑者”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16/12/15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临沂市节能办)、质监局: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经信资〔2015〕470号),推动终端产品能效水平提升,省经信委、省质监局拟开展2016年度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能效“领跑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产品范围及条件

  (一)申请产品为10kV电压等级三相、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kVA-1600kVA的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额定容量30kVA-2500kVA的干式配电变压器。

  (二)申请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能效“领跑者”(以下简称变压器能效“领跑者”)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采用先进高效的节能技术和零配件,依据国家标准GB 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版本中规定的测试方法,产品能源效率达到2级及以上;

  2. 依据国家标准GB 1094.1现行版本,满足产品基本性能要求;

  3.获得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二、申请企业条件

  申请变压器能效“领跑者”的企业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为山东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拥有所申请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

  (三)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承诺申请的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政策年度内单个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2000kVA;

  (五)近一年内在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企业产品无不合格现象,近一年内无因该企业产品质量等问题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三、组织实施

  (一)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组织变压器能效“领跑者”申报和评选工作,确定推荐企业、产品规格型号、能效指标及所依据的国家标准。各市节能、质监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

  (二)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变压器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提交申报材料。每个企业每类产品只能申报1个型号。

  (三)申请企业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的节能、质监部门,经市级节能、质监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文件,于12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胶装)、电子版材料一份(光盘或U盘)报省节能办资源节约处。

  (四)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油浸式非晶合金、油浸式电工钢带、干式非晶合金、干式电工钢带等4类,确定能源利用效率最高、产品销量多、市场份额大的产品,列入能效“领跑者”拟定产品名单。

  (五)能效“领跑者”拟定产品名单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省经信委、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生产企业、产品名单和能效指标。

  (六)入围企业应积极组织能效“领跑者”入围产品的推广工作,保障能效“领跑者”产品的生产、市场供应和售后服务。

  四、激励措施

  入围我省能效“领跑者”名单的产品,根据国家部署优先推荐进入国家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依托相关媒体、网络、“好品山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对能效“能跑者”产品生产企业在省节能考核、评优树先、表彰奖励、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实施的节能改造和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

  五、监督检查

  省经信委、省质监局定期对能效“领跑者”产品推广情况、能效、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能效虚标、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撤销入围资格,并予以曝光,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生产企业列入负面清单,三年内不得申报能效“领跑者”。

  附件: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能效“领跑者”产品申请报告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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