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政发〔2017〕2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推动全市工业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培育优势产业板块
围绕“265”产业集群,重点打造四大优势产业板块,即高端装备制造板块,重点实施航空发动机叶片阵列机床研发及产业化发展、高端柔性数控机床、光纤预制棒拉丝、锂电池隔膜、OLED、大马力拖拉机、精密铸造等产业项目;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板块,重点推动煤气化、煤焦化等下游高端新材料开发、新型水处理剂、精制草酸、磷酸铁锂等产业项目;医药和医疗器械板块,加快推进医用耗材和康复保健器械产业基地、中药颗粒剂基地、晶型药物、手性制剂、新型酶制剂等产业项目;电子信息和大数据产业板块,加快推进电子磁性材料、集成电路封装等电子信息制造业,进一步发挥鲁南数据中心、互联网小镇等大项目带动作用,打造教育、医疗、旅游、交通等16朵“智慧云”,建设区域性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实施产业“强链、补链、建链”工程,开展产业“号脉问诊”活动,进一步提升集群集聚发展水平。启动现有开发区“二次创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业集聚区,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园区发展格局。积极稳妥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配合)
二、大力培育龙头骨干工业企业
从2017年起,在全市“265”重点产业中筛选30家龙头骨干工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采取加大生产要素保障、支持企业扩大工业项目投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与上市(挂牌)、支持企业引进培养人才、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市级领导帮扶制度、加强督导考核等措施,从政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上给予龙头骨干工业企业重点倾斜,积极培育行业单项冠军和创新成长性企业。到2021年,全市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企业4家,50—100亿元企业8家,20—50亿元企业8家;30家龙头骨干企业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过5亿元,10家以上龙头骨干企业建成国内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体系,力争10家以上龙头骨干企业成功引进世界500强或国内行业领军企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三、大力招引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大项目
招引实施一批带动性强、质量高、效益好的工业和信息化大项目。结合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招引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好项目,不断提高招引的质量和水平。深入对接国内外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依托四大优势产业板块,重点招引一批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结合重大规划、上级政策和投资导向,招引一批国家、省重点扶持的项目。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加快壮大我市工业企业规模。从现在起到2021年,全市每年招引外来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技术改造项目)1亿元以上工业大项目不少于30个,其中,各区、枣庄高新区每年招引不少于4个,滕州市每年招引不少于6个。全市每年招引投资2000万元以上大数据产业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不少于8个,其中,各区、枣庄高新区每年招引不少于1个,滕州市每年招引不少于2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具体推进实施)
四、大力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
围绕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装备与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先进产能扩产增效、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节能减排降耗、分散产能整合等,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力争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增幅每年达到15%以上。推动技术改造由单纯设备更新为主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转变,由生产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领域全流程改造转变,由单个企业改造向产业链协同改造转变,由受让使用技术向自主研发、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转变。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省贷款贴息等,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将市级财政贴息、购置设备奖补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底,并重点投向四大优势产业板块的工业技改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财政局等配合)
五、大力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推进有条件、基础好的产业和企业智能化转型,研发一批关键技术及装备,扶持一批智能制造领域的试点示范企业,每年评选10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10家智能制造试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分类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六个方面的试点示范培育行动,带动一批智能制造企业快速成长。在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机器换人”,打造一批“数字车间”“智慧工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1年,规模以上智能制造示范企业R&D经费投入占销售额比重达到3.0%。(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六、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重点培育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降低能耗水平,实现结构节能。强化节能管理方式创新,健全完善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综合评价体系,开展能效领跑活动,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逐步实现节能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强化节能项目支撑,继续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切实推进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分布式发电推广、高效照明半导体产品推广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等节能工程。强化循环经济发展,围绕推动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循环”,推广循环经济先进技术,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实现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组织实施新能源转型升级规划,深入推进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建设,力争到2021年全市新能源装机在全市发电总装机中的占比达到15%以上;组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培育一批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和节能环保示范基地,力争到2021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配合)
七、大力实施品牌枣庄战略
积极申报“百年企业”品牌,争取将太阳能热水器、玻璃、童车、变压器等优势产业列入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年推荐山东名牌产品15个以上。大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绿色产品标识认证,打造一批社会公信、具有广泛市场影响的自愿性认证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重点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努力增强标准的“话语权”。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落实品牌企业宣传广告费税前扣除政策,对品牌创建成效显著企业给予奖励。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实现省、市提出的质量品牌提升目标任务。到2021年,争取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5个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5件以上、山东名牌总数达到60个以上、山东省著名商标10件以上。(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八、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引进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支持浙江大学山东工业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鲁南研究院、枣庄北航机床创新研究院、联泓新材料创新平台、联润纺织新材料创新平台等五个高层次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市财政再配套50%。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深入实施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招引工作,继续推进“枣庄英才”集聚工程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基层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鼓励企业创新方式大力引进急需人才。到202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升到28%;新建各类高层次创新研发平台、创新服务平台30家,提升产学研合作和创新服务平台30家;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50人,实施创新支撑计划500项,承担省级以上创新项目300项左右。(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配合)
九、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企业家人才的工作格局,完善企业家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枣庄市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落实好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建立常态化、立体式的企业家培训体系,健全优秀企业家激励机制,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搭建企业家沟通交流平台,大力营造企业家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大力实施企业家培育“1515”工程,加快企业家的培育、引进、汇聚。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培育10名以上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家、50名以上省内知名企业家、100名以上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家、500名以上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青年企业家。(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十、加强政策扶持
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财政扶持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发挥好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突出政策导向,积极向龙头骨干企业倾斜。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共赢的平台,积极向银行金融机构推荐重点项目和优质企业,引导各类资金助推实体工业发展。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参与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融资租赁等创新型融资业务。高效使用市级接续还贷资金和区(市)助保贷、企业互助金。进一步落实好工业项目供地、建设规划、产权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满足优质高效工业项目落地、建设、扩产要求。用足用好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政策,坚持简化申报程序、放宽门槛、扩面增量,全力助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试点工作。(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民银行、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等负责)
十一、加强组织保障
继续实施市级领导联系产业帮包企业工作,对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和市、区(市)两级结对联系领导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市、区(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定期调度、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抓好各级各类已出台支持工业发展政策的兑现,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持续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削减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规范和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发挥省、市、区(市)三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优势,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逐步实现所有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受理、部门联合办理、一次办结告知的“一条龙”服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上级有新政策规定出台的,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