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d_zzjmw@sina.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
附:《枣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