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 |
文
件 |
国网枣庄供电公司 |
枣经信字[2017]243号
关于转发《省经信委 国网山东供电公司关于下达部分地方公用及并网自备机组发电量增补计划和新投产机组年度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客服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满足冬季居民采暖和企业正常生产需求,根据部分区(市)供热负荷增长和资源综合等实际情况,按照“以热定电”和“以资(源)定电”原则,并执行山东省经信委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有关调整要求,决定调整枣庄市部分地方公用及企业自备机组2017年度发电量计划,现将《关于下达部分地方公用及并网自备机组发电量增补计划和新投产机组年度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下达部分地方公用及并网自备机组发电量增补计划和新投产机组年度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6号)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关于下达部分地方公用及并网自备机组发电量增补计划和新投产机组年度计划的通知 鲁经信电力〔2017〕426号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