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权责清单》和《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枣工信字〔2019〕88号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局各科室、下属单位:
按照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印发《规范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枣编办〔2019〕37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梳理的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进行了权责事项认领,并编制了《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权责清单》和《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按照《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权责清单》认领权责事项,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及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1.《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权责清单》
2.《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