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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好品山东·乡村名品”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19/08/02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乡村频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广播电视台共同在全省开展“好品山东•乡村名品”建设活动。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把产业扶贫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启动了“‘好品山东’产业扶贫乡村振兴行动”,积极搭建产业扶贫对接平台,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宣传典型经验,进一步激发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和主流媒体舆论宣传引领作用,推动产业扶贫活动常态化、持续化、规模化,为打造乡村知名品牌、增加农民收益,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开展“好品山东•乡村名品”建设是“‘好品山东’产业扶贫乡村振兴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推动农副产品深加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深化产业扶贫,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

二、主要内容

“好品山东•乡村名品”建设活动,主要包括培育“好品山东•乡村名品”产品和“好品山东•乡村名品”特色基地等工作,通过建设活动,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提升产品的品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打造一批乡村特色产品和特色基地,带动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深入开展。

“好品山东•乡村名品”产品主要从深加工农副产品及农资产品中遴选。

“好品山东•乡村名品”特色基地主要从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政府设立相关产业园区中遴选。

三、遴选程序

1、“好品山东•乡村名品”建设活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相关机构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标准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乡村频道(山东乡村广播)。

2、有关机构、单位、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根据评审要求提出申请。

3、评审委员会根据“好品山东•乡村名品”产品评审标准、“好品山东•乡村名品”特色基地评审标准,对申报产品和基地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和基地授予相关称号,授权使用统一标志。

四、支持措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入选“好品山东•乡村名品”的产品和特色基地将给予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政策支持。

山东广播电视台对入选“好品山东•乡村名品”的产品和特色基地给予宣传支持。

五、有关要求

1、“好品山东•乡村名品”产品和特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好品山东•乡村名品”产品的有效期为1年,“好品山东•乡村名品”特色基地有效期为3年。

2、“好品山东•乡村名品”产品由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提供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溯源认证。

3、“好品山东•乡村名品”评审委员会对产品和基地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

“好品山东•乡村名品”建设活动是实施品牌带动、深化产业扶贫,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行动和举措,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稳步推进。活动于2019年下半年启动并全面展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乡村频道

仝大鹏 13953100855 高炜 13964028919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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