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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初级、中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19/12/03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68号),现就报送2019年度初级、中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呈报时间和地点

各呈报部门请于2019年12月3日-10日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新城市政大厦319室。

二、申报范围

市直从事节能工程、汽车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信息、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表仪器、设备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食品工程、造纸印刷、轻工日用杂品、纺织、化纤、染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需呈报的有关材料

(一)《工程系列推荐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一式2份,按专业、级别分开(由呈报部门填写);

(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A3纸型,须由申报系统导出,双面打印);

(三)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四)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不超过3项)、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著作、论文、作品原件(不超过3件);

(五)学历学位证书: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只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无需提再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聘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继续教育证书(表)原件;

(六)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1份;

(七)《职称评审证件材料审查表》1份;

(八)《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专家签字需手工填写、需经单位审核盖章)1份;

(九)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十)破格申报评审的,须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十一)改系列申报评审的,须报送《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2份,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同时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须由评审系统导出;

(十二)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需提供岗位下达通知书原件1份;

(十三)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原件。

四、申报流程

中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个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均需网上注册,上级主管部门需将路径申请至市工信局,网上信息申报须于12月10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材料要求、审核要求、纪律要求和其他事项,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68号)执行。

联系人:黄猛,张莉,联系电话:3319035、3318933

附件:填表说明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X年X月,X校X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X年X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八)“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SN)的著作;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X年X月;

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药物治疗X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5.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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