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山东整合设立10亿元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重点产业中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引导企业逆势冲刺、加快发展。
奖励对象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重点产业,从每个产业中评选出经济效益增长、税收贡献增加、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效益突出的前10名龙头企业。具体企业名单,由省相关重点产业专班评选确定。具体奖励办法为,对纳入奖励范围且税收增长的重点企业,各奖励200万元;对纳入奖励范围、地方税收贡献超过1亿元且增长10%以上的重点企业,按照税收增长10%-15%(含)、15%-20%(含)、20%以上三个档次,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