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按照《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申报一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突出的优质企业,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
二、对2018年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进行复审,复审条件、格式、内容、审批流程等与新申报企业相同。《关于公布2018年山东省瞪羚示范(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鲁中小企业局字〔2018〕26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此次复审。
三、对在2018-2020年度已获得正式认定的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进行动态管理,企业需填报《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详见附件3)。
四、在申报企业“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方面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查证有关情况,查证结果需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五、各区(市)于8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及《2021年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2018-2020年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3)报送市工信局创新创业指导科,同时将以上文件(格式:汇总表Excel、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邵长旭 联系电话:3331015
邮 箱:zzgxcxcy@163.com
附件:
1.《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
2.《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
3.《2018-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
4.《关于公布2018年山东省瞪羚示范(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5.《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6.《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1-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等.docx
附件2-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2018-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xls
附件4-《关于公布2018年山东省瞪羚示范(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docx
附件5-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PDF
鲁工信发[2020]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