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国资监管机构,枣庄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为加强我市青年企业家培育,根据枣庄市工信局、工商联、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工信字〔2020〕34号)精神,2021年继续筛选30名学员到青年企业家培训中心参加学习培训。现就做好2021年青年企业家学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一)学员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海外学习经历或硕士以上学员的企业家优先推荐。
(二)优先从枣庄市“1515”企业家人才库中的青年企业家、枣庄市企业英才培训班学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二代接班人或年营业收入过1000万元的青年创业者中选择学员。
(三)学员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理。
(四)学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学员所在企业,原则上与“中心”依托企业具备行业配套或产业链协同等关联关系,同时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六)学员所在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七)2020年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学员可继续报名参加。
二、学员推荐、筛选程序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牵头,会同本级国资部门组织推荐青年企业家学员。市国资委推荐的学员直接报市工信局。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8月下旬,市工信局将组织有关导师从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推荐的学员中选定30名学员到青年企业家培训中心参加学习培训。未入选学员优先参加各级工信、国资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请于8月26日前,将《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员所在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科。
联系人:田颖,联系电话:3319453,电子邮箱:qyk_jxw@zz.shandong.cn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学员推荐汇总表
3.学员所在企业基本情况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枣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部门(单位) |
名额(人) |
合计 |
40 |
枣庄市国资委 |
5 |
滕州市 |
8 |
薛城区 |
4 |
山亭区 |
4 |
市中区 |
5 |
峄城区 |
4 |
台儿庄区 |
5 |
枣庄高新区 |
5 |
附件2:
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学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政治 面貌 |
手机 |
所在企业 |
职务 |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万元) |
所属 行业 |
附件3:
学员所在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全称 |
企业性质(所有制) |
注册资金 |
万元 |
职工人数 |
人 | |||
2020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利润、利税(万元) |
||||||||
企业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简介,主要产品、生产能力 |
备注:企业性质分为国有、全国有控股、集体、私营、“三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