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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学员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1/08/19

各区(市)工信局、国资监管机构,枣庄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为加强我市青年企业家培育根据枣庄市工信局、工商联、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工信字202034号)精神,2021年继续筛选30名学员到青年企业家培训中心参加学习培训。现就做好2021年青年企业家学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一)学员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海外学习经历或硕士以上学员的企业家优先推荐。

(二)优先从枣庄市“1515”企业家人才库中的青年企业家、枣庄市企业英才培训班学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二代接班人或年营业收入过1000万元的青年创业者中选择学员。

(三)学员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理。

(四)学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学员所在企业,原则上与“中心”依托企业具备行业配套或产业链协同等关联关系,同时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六)学员所在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七)2020年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学员可继续报名参加。

学员推荐、筛选程序

区()、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牵头,会同本级国资部门组织推荐青年企业家学员。市国资委推荐的学员直接报市工信局。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8月下旬,市工信局将组织有关导师从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推荐学员中选30名学员到青年企业家培训中心参加学习培训。未入选学员优先参加各级工信、国资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请于8月26日前,将《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员所在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科。

联系人:田颖,联系电话:3319453,电子邮箱:qyk_jxw@zz.shandong.cn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学员推荐汇总表

3.学员所在企业基本情况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枣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部门(单位)

名额(人)

40

枣庄市国资委

5

滕州市

8

薛城区

4

山亭区

4

市中区

5

峄城区

4

台儿庄区

5

枣庄高新区

5


附件2:

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学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政治

面貌

手机

所在企业

职务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万元)

所属

行业





















































附件3:

学员所在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


企业性质(所有制)


注册资金

万元

职工人数

2020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利润、利税(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简介,主要产品生产能力


   备注:企业性质分为国有、全国有控股、集体、私营、“三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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