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工信字〔2021〕10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专项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枣发〔2020〕6号)和《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拟优选一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专项资金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重点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六大先进制造业、《<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鲁政发〔2016〕9号)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智能化、数字化、集约化、绿色化技术改造。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或设备奖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同一个技术改造项目仅申请一种方式支持)。
(一)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总额过10亿元的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
(二)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给予奖补支持,按照当年实际到位设备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价,仅限生产、研发、检测设备)给予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总额过10亿元的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市级财政补助比例提高至15%,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对采用“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的奖补标准上浮20%。
(三)申请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的技术改造项目,须在枣庄市内实施,并完成核准或备案。
三、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1.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中关于“绿色门槛”制度的有关规定;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申请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独立法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其它工业领域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2)项目在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期间竣工投产或是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期间的在建项目;
(3)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4)项目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已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
(5)项目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且存在实际贷款发生额。
2.申报材料
企业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
①《2021年度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
②《2021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
③项目单位及项目建设等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技术工艺、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近三年每年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④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基本情况及申请财政贴息的资金数额。
(2)附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以及项目环保、安全、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②由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项目在建或完工证明,必须明确具体的开工和完工日期;
③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投资决算报告;
④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贷款转存款凭证(或贷款借据等证明银行放款的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表(2019年1月1日—2021年10月27日)(详见附件3);
⑤如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需提供资金用于该项目证明材料;
⑥对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直租设备的,可视同银行项目贷款;
⑦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⑨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5)。
以上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奖补
1、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中关于“绿色门槛”制度的有关规定;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2、申报材料
企业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6);
(2)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以及项目环保、安全、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3)由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建(或新开工)、“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证明等(详见附件7);
(4)2021年1月1日—2021年10月27日期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设备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明细表(详见附件4);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5)。
以上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四、有关要求
(一)奖励原则: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当年省、市资金扶持。对于同时申报贴息、奖补,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本通知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报送要求:申报企业请按照要求,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枣惠达”集成服务平台。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齐全完整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请于11月16日前,正式行文(含附件8、9,附件均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0632-3681079
电子邮箱:ghyjsgzk_jxw@zz.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度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21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
3、2021年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支付利息明细表
4、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6、企业项目简介模板
7、证明模板
8、2021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9、2021年申报设备奖补企业增值税发票核实情况汇总表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