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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专项开始申报

发布: 发布日期:2023/08/09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专项的通知

枣工信字〔2023〕64号


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强工兴产实施工业倍增动员大会精神,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引导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改,拟优选一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专项资金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重点
聚焦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轻工、纺织服装、建材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智能化、数字化、集约化、绿色化技术改造。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或设备奖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同一个技术改造项目仅申请一种方式支持)。
(一)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总额过10亿元的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
(二)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给予奖补支持,按照当年实际到位设备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价,仅限生产、研发、检测设备)给予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总额过10亿元的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市级财政补助比例提高至15%,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对采用“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的奖补标准上浮20%。
(三)申请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的技术改造项目,须在枣庄市内实施,并完成核准或备案。
三、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1.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4)“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A或B类;
申请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独立法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其它工业领域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已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
(3)项目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已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
(4)项目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且存在实际贷款发生额。
2.申报材料
企业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
①《2023年度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
②《2023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
③项目单位及项目建设等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技术工艺、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近三年每年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④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基本情况及申请财政贴息的资金数额。
(2)附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②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投资决算报告;
③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表(2020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详见附件3,如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需提供资金用于该项目证明;对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直租设备的,可视同银行项目贷款);
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⑤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5)。
以上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奖补
1、申请条件
(1)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为在建或新开工的,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且已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
(3)项目在2022年7月30日—2023年8月7日完成的设备单项购置费5万元以上(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
(4)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6)“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A或B类;
2、申报材料
企业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6);
(2)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环保、安全、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3)由区(市)工信局出具 “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证明(详见附件7);
(4)2022年7月30日—2023年8月7日期间,项目建设过程中设备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明细表(详见附件4);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5)。
以上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四、有关要求
(一)奖励原则: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当年省、市资金扶持。对于同时申报贴息、奖补,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同一个企业不能重复享受当年工业领域市级资金(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报送要求:申报企业请按照要求,于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枣惠达”集成服务平台(搜索山东政务网枣庄市—特色服务,点击“枣惠达”进入枣庄市“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齐全完整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请于9月4日前,正式行文(含附件8、9,附件均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0632-3681079

电子邮箱:ghyjsgzk_jxw@zz.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度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23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
3.2023年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支付利息明细表
4.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6.企业项目简介模板
7.证明模板
8.2023年度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9.2023年申报设备奖补企业增值税发票核实情况汇总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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