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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开始申报

发布: 发布日期:2023/08/09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和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已向社会发布230项大企业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2),179项不同意公开的需求(附件3)已通过内部渠道发送至各区(市)工信部门。请各区(市)工信部门根据工企业函〔2023〕99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中小企业“揭榜”。
1.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2.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点对点联系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定向“揭榜”。
二、材料报送
1.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4)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5),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2.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4)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5),提供研发能力佐证材料,报送至各区(市)工信部门。
3.各区(市)工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附件6)、公开及不公开的企业《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电子版请于8月17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创业指导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相关资金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予以支持(有关资金不采取直接补助或奖励企业的方式,将在原有相关项目中予以适度倾斜)。请积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做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点对点全覆盖。
(三)其他有关事宜。工信部中小企业平台正在维护,线上申报部分请先通过线下填写相关信息,待系统恢复后在进行线上填报。大企业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3)按照工作文件管理,不通过互联网发布,有需要的企业可直接联系所属地方工信部门。
市级及各区、市联系人: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 明
3331015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兴龙

5888155

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  雯

4487579

山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梁  冬

8818199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高文杰

3096537

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刘梓一

8015620

台儿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刘祥明

6701012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王  霞

8691626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

     〔2023〕99号)

     2.《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开版)
     3.《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不公开版)
     4.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5.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6.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
     7.《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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