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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开始申报

发布: 发布日期:2023/09/15

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工信部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是获得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枣庄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须已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评定。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须已纳入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支持已入选企业重复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不支持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重复申报,不支持未建或在建项目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我市推荐“数字领航”企业方向数量不超过1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不超过2项。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主体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示范申报书(详见附件3、4、5、6),并报送至所在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经审核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形成推荐文件,推荐至市工信局。请于92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7)、申报书(一式四份,A4版胶装,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hlwk_gxj@zz.shandong.cn。

联系人:张万成、陈兴雨     
联系电话:3319439
附件: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实施方案
3.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
4.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5.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6.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7.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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