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省工信厅工作安排,山东省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窗口(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https://www.yztdpt.cn/)已正式开发,我市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30日-11月20日。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本次申报时间紧、工作量大,请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参评企业需满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山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直通条件的企业(比如高新技术企业、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可的研发机构等)在申报时可直接上传直通证明材料。
市级及各区(市)联系人:
省技术支持和咨询 |
0531-88825756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3331015 |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5888155 |
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4487579 |
山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8818199 |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3096619 |
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8015620 |
台儿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6701012 |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0632-8691626 |
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及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2.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用户操作手册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