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探索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省工信厅开展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规〔2024〕22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符合条件的区(市)对照《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对应的申报书(附件3、4)。
2.示范县(市、区)申报书需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创新研究课题申报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示范县(市、区)的有关单位可同时申报创新研究课题。
3.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对示范县(市、区)和创新研究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李孟尧
联系电话:3681079
邮箱:
ghyjsgzk_jxw@zz.shandong.cn
附件:
1.《关于开展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
的通知》(鲁工信规〔2024〕22号)
2.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试行)
3.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书
4.山东省新型工业化创新研究课题申报书
5.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申报汇总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