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枣庄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试行)》(枣工信字〔2023〕73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枣庄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1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0项以上;
(四)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五)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六)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申报企业要按照要求认真编制申报书(附件1),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二)初审推荐。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须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审查认定。经专家综合审查论证,市工信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以区(市)为单位于3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PDF格式)、推荐汇总表(Excel、PDF格式)、企业申报书(PDF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装备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681098
电子邮箱:kjzbk_jxw@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参考模板)
2.枣庄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