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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启动

发布: 发布日期:2024/07/02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枣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1.必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符合重点领域要求(属于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3.企业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4.必须聚焦“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提报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并且要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企业提出的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5.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6.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二、遴选推荐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聚焦重点领域,组织企业申报。申请企业按照各级通知明确的相关申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2.区(市)遴选推荐。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产业链配套、“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等方面,遴选确定推荐名单,于7月10日前按报送要求将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分别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市级审核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对各区(市)推荐情况进行审核、论证,重点审核“小巨人”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推进计划是否符合“三新”、“一强”(包括是否聚焦“三新”、“一强”,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清晰具体,是否具有强链补链稳链作用等),并按照省统筹确定的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

4.省级审核上报。省工业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对各市推荐情况进行审核、论证,重点审核“小巨人”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推进计划是否符合“三新”、“一强”(包括是否聚焦“三新”、“一强”,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清晰具体,是否具有强链补链稳链作用等),确定拟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

三、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山东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2.《“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3.企业营业执照;

4.2021年、2022年、2023年第12月份企业员工数量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企业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员工数量需包含所合并子公司人数,一并提供子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经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各项财务数据依据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或附注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如未体现,则须补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6.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提供标准文件);

7.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佐证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佐证材料(提供认证证书等);

9.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数量佐证材料(提供有效发明专利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专利名称及专利号,不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10.与行业龙头企业直接配套情况佐证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等);

11.国家标准版的企业信用报告;

12.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四、有关要求

1.纸质版材料。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XX区(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附件1)、《XX区(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推荐表》(附件2)、《XX区(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上三个附件,加盖各区(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公章;推荐企业的《山东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附件4)和《“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件5)合并胶装,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一企五份;推荐企业的申报佐证材料(见“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合并胶装,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一企三份。

2.电子版材料。附件1—3扫描PDF版及可编辑电子版(以上各一份);推荐企业的附件4—5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全套申报材料扫描PDF版(以上各一份),压缩打包并以企业全称命名。

3.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加强政策解读、申报辅导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切实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创业指导科  张  明

联系电话:3331015

邮箱:zzgxcxcy@163.com

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  王守冬

联系电话:3315882

邮箱:gongshangmaoyike-zzczj@zz.shandong.cn


附件:1.XX区(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模板)

2.XX区(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推荐表

3.XX区(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

4.山东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5.“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模板)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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