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枣庄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枣庄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6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智能制造发展,加快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助力全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根据《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办法》和省内外其他地市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枣庄市数智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区(市)局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于7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市工信局科技装备科。
电话:3681098
邮箱:kjzbk_jxw@zz.shandong.cn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338办公室
附件:《枣庄市数智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枣庄市数智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山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2-2025年)》《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办法》《枣庄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枣庄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6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枣庄市智能制造发展,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打造全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助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数智工厂是指制造业企业内外部通过对数字化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构建一个全新的数字化规划、决策、执行智能制造体系,从而实现工厂全部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在生产、经营、设计、决策、产品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示范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 数智工厂是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深化两化融合的有力举措。开展数智工厂认定工作,对于引领我市制造方式变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 枣庄市数智工厂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
第五条 枣庄市数智工厂的认定和撤销等管理工作由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辖区数智工厂的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六条 申报数智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在枣庄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生产制造企业。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须已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网址:https://www.c3mep.cn/home?subPlatformId=8)完成自评估,评估等级达到2级及以上或通过智能智造能力成熟度认证达到2级及以上。
(三)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已制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具备良好的数据采集和应用基础,车间设备互联互通,生产、检测设备联网数占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总数的比例达到市内行业先进水平。
(四)企业通过数智工厂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在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方面的水平与经济效益有较突出的示范作用。
(五)已实施企业资源计划、产品生命周期、生产过程执行、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仓库管理等工业软件全覆盖,可对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进行有效管理,实现现场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等。
(六)申报的数智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枣庄市数智工厂建设关键要素》,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七)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
(一)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近3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处罚的。
(三)近3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八条 组织申报。围绕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需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数智工厂申报通知,对当年认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九条 评审认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会议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综合评估后提出评审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公布。
第四章 管理服务
第十条 被认定为枣庄市数智工厂的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市、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推广经验,扩大示范作用。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称号:
(一)所在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相关规定或其它违法行为。
(二)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
(三)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
(四)有其他影响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
第十二条 数智工厂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可经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更名。
第十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技术改造、协同创新、供需对接、人才引培、融资对接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的智能制造相关项目。鼓励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对数智工厂给予支持并加强跟踪服务。
第十四条 以往认定的枣庄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视为枣庄市数智工厂。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月**日。
附件:《枣庄市数智工厂建设关键要素》
附件
枣庄市数智工厂建设关键要素
数智工厂是指制造业企业内外部通过对数字化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构建一个全新的数字化规划、决策、执行智能制造体系,从而实现工厂全部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在生产、经营、设计、决策、产品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示范作用的企业。
一、技术要求
(一)制造要求
制造要求包含研发设计、生产计划、生产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能源管理、供应链管理7项关键要素。依据技术先进性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各要素由低到高作出要求:
1.研发设计
(1)应采用产品三维设计等技术,实现产品数字化设计。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产品数据结构化管理、数据共享、版本管理、权限控制和电子审批。(2)应采用产品仿真验证等技术,建立典型产品组件的标准库及典型产品设计知识库,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3)应采用创成式设计、数字样机等新型技术,实现创新应用与增值服务。
2.生产计划
(1)应采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基于生产资源与订单情况,实现生产计划自动生成。(2)应通过供应链数据分析、市场订单预测等,实现企业人员、设备、物料等资源优化配置。(3)应基于供应链状态、安全库存,实现市场需求快速响应与生产资源动态实时优化配置。
3.生产制造
应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应用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多源异构数据集成、复杂控制与调度、人机协作、精益管控优化、预测性维护、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等,实现制造过程的协同与优化。
4.仓储物流
(1)应利用自动化仓储物流装备,建立储运管理系统,实现储罐介质及接运、发送、配送等关键数据自动监测与仓储物流数字化管理。(2)应打通储运、配送、运输等管理系统,实现储运全过程监控与预警,并拉动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3)应采用智能仪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无人化仓储管理。建立基于模型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实现运输配送全流程跟踪预警、配送策略、装载能力、配送优化。
5.销售服务
(1)应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客户服务与采购销售管理,实现数据自动统计与共享。(2)应建立客户服务管理系统,形成客户服务信息数据库及客户服务知识库,实现对客户信息的挖掘、分析,制定精准的销售计划。(3)应建立客户精准画像、需求预测模型,挖掘潜在需求,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
6.能源管理
(1)应建立工厂能源管理系统,支持远程计量抄表等功能,开展全环节、全要素能耗数据自动采集与分析,实现主要耗能设备实时自动监控、计量和可视化监测。(2)实现设备、工艺与工厂全过程能源数据自动监控,并打通生产执行、工艺数据等数据,开展能耗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等,实现能源优化分配。(3)应建立能耗预测模型,结合能效优化与工艺机理分析,实现能源综合平衡与优化调度,并指导工厂进行工艺、设备优化改造。
7.供应链管理
(1)应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实现供应链数据集成。(2)应建立供应链管理系统,实现采购、生产和仓储等信息系统集成,开展供应商管理和量化评价。(3)应建立供应链数字能力模型,集成供应链上下游数据,根据采购提前期、安全库存、市场状态等进行供应链优化管理与预测预警,提升供应链韧性。
(二)保障要求
保障要求包括综合管理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环保管理4项关键要素。依据技术先进性和智能化水平,各要素由低到高作出要求:
1.综合管理能力
(1)应制定智能制造相关内容的发展战略,对智能制造的组织结构、技术架构、资源投入、人员配备等进行规划,形成具体的实施计划。(2)应建立智能制造实施绩效量化评估指标,组建智能制造统筹规划能力的个人或团队,并具有智能制造相关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3)应建立智能制造实施效果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
2.安全生产
(1)应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管理数字化。(2)应建立安全事件联动响应处置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库,实现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到全局联防,降低安全风险。(3)应建立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专家分析系统,实现安全态势分析、全局预警及智慧辅助决策。
3.信息安全
(1)应采用分区隔离、授权访问等安全措施,实现工业控制网络、生产网络和办公网络防护。(2)应采用信息安全软件、系统和设备,建立工厂综合信息安全管控平台,实现关键业务数据容灾备份、自动恢复、应急响应等保障能力。(3)应采用基于工业云、区块链等新型技术的安全架构设计,建立多层级的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工厂业务安全运行、防护措施持续优化。
4.环保管理
(1)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开展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物数据的自动采集、监控与报警,实现污染源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实时监控与预警。(2)应建立环保管理系统,实现污染物、碳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测、预警,并与生产运行、物料管理、能源管控等系统集成,污染物处理设施与生产过程实现自动化联动控制。(3)应集成智能传感、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全流程污染物产生、排放与碳排放的追踪、分析、核算,推动企业环保智能化联动管理。
(三)创新技术要求
1.先进制造技术
在传统制造技术的基础上,吸收机械、电子、材料、能源、信息和现代管理等多学科、多专业的高新技术成果,实现优质、高效、低耗、清洁、灵活地生产。
研发设计技术:应用创成式设计、虚拟设计等数字化设计技术,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协同研发设计和验证优化。
生产制造技术: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应用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多源异构数据集成、复杂控制与调度、人机协作、精益管控优化、预测性维护、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等,实现制造过程的协同与优化。
管理服务技术:采集生产、财务、管理、采购、销售和消费者行为等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实现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销售等环节智能决策服务支持。
通信网络技术:采用5G、工业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制造装备、传感器、控制系统与管理系统等的广泛互联与高速传输,实现与工厂内、外网的互联互通与业务协同。采用标识识别技术,实现工厂内外数据流通、互认。
其他先进制造技术。
2.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
围绕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深度融合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大数据存储与分析技术: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处理与应用技术,从海量复杂数据中挖掘有用信息与知识,实现数据规划、预处理、存储、数据挖掘、可视化和智能控制等。
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嵌入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智能语音处理、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等技术,实现制造系统关键要素、生产环节的自感知、自决策、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
数字孪生技术:建立智能工厂的数字孪生体,并基于运行过程中采集的动态数据形成闭环反馈和优化,全面提升智能工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工业互联网技术: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的集成、分析和挖掘,支撑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
其他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
(四)创新模式要求
1.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通过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2.网络协同制造
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实现制造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企业之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生产资源实现合理调配、协同互补,满足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溯源管理与服务。
3.远程运维
利用网络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向用户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与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4.共享制造
建立制造能力交易平台,推动供需对接,将富余的制造能力通过以租代买、分时租赁、按件计费等多种模式对外输出,促进行业内制造资源的优化配置。
5.用户直连制造
通过用户和企业的深度交互,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产品定制设计、柔性化生产和个性化服务等,创造独特的客户价值。
6.其他创新模式
其他智能制造创新模式。
二、绩效要求
围绕智能工厂生产与运营管理,在经济效益(如投资回报率等)、生产效率(如劳动生产率、人均产值等)、质量管控(如一次合格率、不良品率等)、能耗管控(如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等)、设备管理(如数控化率、联网率、自动采集率等)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相关指标均处于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与社会、园区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