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枣环委字〔2023〕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部门“三定”工作职责,现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举报受理渠道公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3.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
4.负责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5.按职责做好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632-3319214
网址:http://gxj.zaozhuang.gov.cn/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