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告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栏

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5/01/23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园区等开展申报工作,遴选确定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
(一)绿色工厂
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进行评价。
(二)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范围和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
(三)绿色工业园区
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组织机械、电子、食品、医药、纺织、通信、建材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进行申报,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报。企业或园区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区(市)、高新区推荐。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5年3月21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确认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专家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研究后,确定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并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省级、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
联 系 人:张传剑 吴旋  
联系电话:3319214 3310176  
邮 箱:jnb3681018@163.com  

附件:1.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汇总表
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4.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2日   

扫描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地址: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 电话:3314251 网站地图
备案编号:鲁ICP备08006519号-7鲁公网安备:37040002000052号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