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省工信厅工作安排,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有意愿的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申报。为做好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企业参评条件
(一)枣庄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index.html,获取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36个月)作为佐证依据)。
(四)符合《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
二、评价实施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6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行申报。新申报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首次登录培育平台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带封面和目录的PDF文件上传)。
(二)区(市)初审推荐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3日)。企业线上提交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后,由各区(市)工信部门进行线上审核和实地抽查,初核通过后向市工信局正式行文推荐。
(三)市级审核公示阶段(11月24日至12月9日)。市工信局对各区(市)工信部门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和抽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名单在市工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区(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有意愿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核实申报企业是否满足参评条件,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
(二)要督促企业认真学习《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 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企业信息更新、重大变化填报等工作,准确掌握直接取消公告的各种情形,及时做好请示报告等工作。
(三)请各区(市)工信部门于11月23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评价(复核)企业名单(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各1份),正式行文中要体现对企业参评条件的核实情况,附件中要加上实地抽查工作资料。正式行文推荐前,务必确保推荐名单数量与系统内申报企业数量一致。
各区(市)、高新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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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33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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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5888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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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4487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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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8818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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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3096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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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8015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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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儿庄工业和信息化局  | 
 0632-67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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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0632-8691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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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平台系统支持  | 
 010-8790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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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平台账号问题  | 
 010-12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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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技术支撑和咨询  | 
 0531-88825756  |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参考)
4.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操作手册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