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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5/07/02

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20232026年)的意见》(枣发〔20235号)和《枣庄市工业企业“8010”三年对标登高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工业企业做强做大,经研究,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市级财政奖励资金。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枣庄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填报《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其中:年度营业收入是指企业(或集团企业)年度营业总收入。集团总部设立在枣庄的企业必须以集团名义申报,填写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年度营业总收入。

2.企业连续三个年度(2022-2024年)的第三方年度审计报告,报告须包括相应的财务数据与上年度同比增幅数据。集团企业须提供合并报表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生态环境事故的承诺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奖励标准

根据《枣庄市工业企业“8010”三年对标登高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过门槛”奖励。

根据《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2023—2026年)的意见》,对营收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过门槛”奖励。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登录枣庄市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http://58.58.253.166:8090/ipgs/ipgs/gotoCzjbSxNewList.do?xzqh=370400000000)进行注册,登录后通过专题专栏进入产业发展界面,查找枣庄市工业企业过门槛奖励进行在线申报提交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按照“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本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一票否决”意见后,向市工信局正式行文推荐;省、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工信局行文申报。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申报企业提供的第三方年度审计报告评审认定企业首次“过门槛”奖励档次,对申报企业(含集团企业)未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予认定。

2.对政策相关文件出台前企业营业收入已经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不再追溯兑现落实“过门槛”奖励政策。

3.企业存在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19部门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方案(枣财建〔202133号)不予支持范围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4.上一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或D类的企业不得申报。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715日前,通过“枣惠达”平台提交至市工信局,同时提交本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查意见。

联系人:田颖3311868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

2.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奖励申报企业汇总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7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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