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2023—2026年)的意见》(枣发〔2023〕5号)和《枣庄市工业企业“8010”三年对标登高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工业企业做强做大,经研究,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市级财政奖励资金。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枣庄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填报《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其中:年度营业收入是指企业(或集团企业)年度营业总收入。集团总部设立在枣庄的企业必须以集团名义申报,填写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年度营业总收入。
2.企业连续三个年度(2022-2024年)的第三方年度审计报告,报告须包括相应的财务数据与上年度同比增幅数据。集团企业须提供合并报表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生态环境事故的承诺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奖励标准
根据《枣庄市工业企业“8010”三年对标登高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过门槛”奖励。
根据《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2023—2026年)的意见》,对营收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过门槛”奖励。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登录枣庄市“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http://58.58.253.166:8090/ipgs/ipgs/gotoCzjbSxNewList.do?xzqh=370400000000)进行注册,登录后通过“专题专栏”进入“产业发展”界面,查找“枣庄市工业企业过门槛奖励”进行在线申报提交。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按照“属地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本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一票否决”意见后,向市工信局正式行文推荐;省、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工信局行文申报。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申报企业提供的第三方年度审计报告评审认定企业首次“过门槛”奖励档次,对申报企业(含集团企业)未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予认定。
2.对政策相关文件出台前企业营业收入已经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不再追溯兑现落实“过门槛”奖励政策。
3.企业存在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19部门《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方案》(枣财建〔2021〕33号)不予支持范围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4.上一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或D类的企业不得申报。
请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7月15日前,通过“枣惠达”平台提交至市工信局,同时提交本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查意见。
联系人:田颖,3311868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
2.2024年度枣庄市工业企业首次“过门槛”奖励申报企业汇总表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