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第14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4个化工园区对照《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考核标准》,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能耗、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均处于较差水平。其中,薛城循环经济产业园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能耗 1.67 吨标准煤,超过考核目标 4.6 倍;峄城化工产业园 2021 年亩均税收 1.31 万元/亩,仅为考核目标的 6.55%。
二、整改目标
化工园区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能耗、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考核标准》,2025 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整改措施
(一)薛城区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考核标准》要求,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落后产能转型升级,主动节能降耗。峄城区要严格化工园区准入条件,积极引入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并强化“亩产论英雄”理念,加大对投资强度、亩均收益的硬约束。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督促各相关区(市)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以用水、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单位资源要素产出效益为导向的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以及亩均效益企业分类评价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和投入产出效率,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实现化工园区专业化、集约化、智慧化发展。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深化技改升级,精准降低能耗水平
2023年以来,薛城区以技改赋能产业转型,聚焦智能制造核心方向,积极争取各级技改设备奖补政策支持,引导鼓励化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新上20万吨苯加氢、2×5万吨苯酐及增塑剂等项目,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化工园区向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发展。
经统计核定,薛城化工产业园2023年、2024年规上企业综合能耗(当量值)分别为443808.85吨标准煤、444467吨标准煤,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1036990.8万元、1023736.7万元,两年万元收入能耗均降至0.43吨标准煤。该指标整改效果显著,逐步接近万元营业收入平均耗能0.3吨标准煤的考核要求,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强化招商引质,破解亩均税收难题
峄城化工产业园聚焦亩均税收提升,于2023年12月制定《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建立“专家评审、区级联审”评估制度,重点审核企业亩均税收预期。通过以企招商模式,成功招引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CMO/CDMO建设项目;氨基模复合材料产业园一期、瑞兴阻燃高效阻燃剂二期等5个项目已建成投产,为亩均税收提升提供坚实支撑。
经统计核定,峄城化工产业园2024年亩均税收达20.62万元/亩,超过20万元/亩的考核标准,整改效果明显。
(三)健全制度体系,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工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督促相关区(市)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亩均效益”评价体系为核心抓手,联动项目准入标准、产业发展指引等政策工具,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化工园区发展保障机制,推动园区发展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1. 以“亩产效益”评价为抓手,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工信局推动各区制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年度评价机制,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对A类优质企业加大政策倾斜与奖励力度,对D类低效企业采取要素约束等限制措施,倒逼企业提质增效。2024年评价结果显示,滕州园区6家企业获评A级、20家获评B级,市中园区2家企业获评A级、2家获评B级,评价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显现。
2. 以刚性准入标准为门槛,提升项目落地质量。指导各化工园区精准制定《园区禁限控目录》《项目准入管理办法》,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的硬性指标,构建全流程严格筛选机制。其中峄城园区严格执行《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从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安全环保等核心维度细化考核标准,2024年化工园区项目亩均投资达 530.23万元,较2023年提升8%,实现“引进一个、带动一片”的集群效应。
3. 以要素精准配置为导向,筑牢绿色发展根基。推动各园区出台《化工产业园产业发展指引》,聚焦“高投资、高税收、强带动”优质项目,建立资源要素优先保障机制。以薛城园区为示范,将环保、能耗作为项目准入核心关口,要求入园企业必须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显著改善。2024年薛城园区新引进项目全部采用节能降耗技术,入园项目环保达标率、能耗合规率均达100%,为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筑牢屏障。
五、销号验收情况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第14项问题整改情况已经达到合格标准,完成销号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0632—3333128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嘉陵江路77号2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