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枣庄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第八项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1月的焦炭产量、煤炭消费量均超出年度控制目标,枣庄市相关部门默许其违规生产。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焦炭产量、煤炭消费控制。
三、整改措施
(一)根据《关于调整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焦炭产量指标的复函》(鲁工业和信息化化工函〔2023〕83号),已同意将潍坊振兴焦化有限公司36万吨合规产能对应的焦炭产量指标,调剂到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使用。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产量控制指标由166万吨调增为202万吨,全年累计产量201.51万吨。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督促薛城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监督,严格按照省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组织生产。市发展改革委要督促薛城区落实煤炭消费属地责任,切实按照分解目标进行生产。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化专办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省工信厅(省化专办)年度焦炭产量目标,及时下达年度焦炭产量指标,2022年印发《2022年枣庄市焦炭产量控制工作方案》,2023年、2024年分别转发了省级《关于印发全省焦炭产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薛城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督相关焦化企业严格按照省下达的焦炭产量控制目标组织生产。
二是强化调度督导。每月定期调度企业产量数据,实时掌握生产动态,加强预警干预,依据产量数据与控制目标的情况,及时向相关企业和属地政府下发预警提醒函,确保焦炭产量始终处于可控范围。每季度牵头组织发改、环保、统计部门对潍焦薛能开展焦炭产量、煤炭消费量专项督导,核查生产台账与统计报表,严防超指标生产。
三是积极争取调剂指标。为积极帮助企业完成冬季供暖保供任务,确保民生稳定,经薛城区政府申请,省化专办等部门同意,先后为潍焦薛能争取2023年度、2024年度产量指标各36万吨,为企业完成年度产量控制目标打下基础。截止目前,潍焦薛能焦炭产量均符合省级政策要求。
五、销号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2日,市工信局(市化专办)会同市发改委组织验收组对上述整改任务进行综合验收,整改情况达到合格标准,完成销号验收。
按照程序要求,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1月22日
联系电话:0632-3333178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新城嘉陵江路77号2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