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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6/04/03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贯彻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26〕32号,以下简称《落实通知》),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对象

枣庄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请且符合公告条件,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我局申请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公布后,2023年公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

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于经各区(市)初审、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工信局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的基础上审查通过的企业推荐至省工信厅。

二、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请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自评”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企业初次填报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15日。申请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二)初审核实。各区(市)工信部门对照《管理办法》,认真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于4月22日(周三)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两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PDF版本一份;企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PDF版本一份),佐证材料(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报送报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创业指导科(电子邮箱:zzgxcxcy@163.com)。

(三)公共信用核验。对于申请企业是否有“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各区(市)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出具36个月“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核验,区(市)推荐前统一联系发改部门查证核实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协助有需要的企业了解政策、准备材料。要压实审核把关责任,提高初审推荐质量,各区(市)推荐及复核通过率等情况将作为后续市对区(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活动,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申报相关的任何业务。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只需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和表格并提供相应资料,谨防不良中介机构非法牟利,评审中将对此进行重点核查。

(三)各区(市)要健全相关数据管理、保密、廉政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为,提高培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健全完善实地抽查和公示制度,对新申请的每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都应及时实地核查确认。

(四)对于未推荐参加复审的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区(市)工信部门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逐家企业注明未推荐原因。

四、联系方式


附件:1.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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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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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