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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 2022年)》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0/07/03

鲁工信改〔2020〕101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日


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积极顺应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面推进我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202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安全自主可控为基础,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杆,推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电子、机械、汽车、船舶、冶金、建材、化工、轻工、纺织、医药等传统产业,滚动实施万项技改、推动万企转型,采取摸底调查、专题培训、诊断服务、实施改造、示范推广等方法步骤,加快推动装备换芯,促进装备数控化;推动生产换线,促进产线数字化;推动机器换人,促进工厂智能化;推动园区上线,促进园区智慧化;推动产链上云,促进产链平台化;推动集群上网、促进集群生态化。力争到2022年底,每年完成万项技改、推动万企转型、完成4000亿元投资,全省工业企业智能化水平跃上新台阶;重点行业智能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龙头骨干企业智能化水平达到国际先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覆盖面达到70%,装备数控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智能化、园区智慧化、产链平台化、集群生态化水平逐年提升,在役工业机器人数量达到8万台左右;初步形成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体系,为制造强省建设赋予新动能、贡献新智慧。

二、重点行业

(一)电子行业。围绕智慧产业化,大力推广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电子信息技术装备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智能技术、智能装备、智能产品、智能服务,研发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仓储装备等产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实施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提供技术装备支撑。

(二)机械行业。推进生产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总结推广离散型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流程型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以及共享工厂、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行业平台化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平台化服务。

(三)汽车行业。在整车制造、电控制动系统、配套设备等领域推动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技术集成应用。推广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及产融结合等新模式。建立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联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应用,加速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

(四)船舶行业。推广应用数字化船坞技术,推动船舶与海工装备设计、研发、建造、服务数字化。围绕船材加工、分段制造、分段涂装、管子加工及船舶中间件生产等,推广应用智能理料、打磨、焊接、喷涂、加工等技术,建设数字化车间。鼓励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全业务链总包网络化协同体系,鼓励中小企业使用工业云服务承接分包业务。

(五)冶金行业。鼓励钢铁企业应用炼钢轧钢一体化智能制造技术。在环境恶劣、安全风险大等岗位,实施工业机器人替代工程。建设铁前、炼铁、炼钢、轧钢等各工序智能制造及在线监测与诊断服务平台。鼓励有色金属企业围绕矿山智能化建设,构建生产调度、选冶数据采集、选矿流程优化与决策数字平台,促进设备维护、产品质量检测、安全生产监控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

(六)建材行业。推广预拌混凝土智能控制技术、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智能化生产技术、浮法玻璃生产全过程智能化控制技术、石材自动精密加工与智能化生产技术、卫生陶瓷行业智能化生产检测技术,推广建材行业“工业大脑”模式。构建矿山生产安全管控监测网络平台、生产执行系统(MES)和资源管理系统(ERP),促进智能设计生产系统集成与优化控制。

(七)化工行业。以安全、清洁、循环利用为核心,推进化工行业智能化生产、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管理。推广化工行业传感器及移动互联网技术,打造泛在感知的生产环境。构建先进过程系统(APC)、实时优化系统(RTO)、基于信息物理系统(CPS)和生产流程全业务链网络协同系统,建设智慧化工园区。在民爆行业推广工业机器人以及智能成套装备。

(八)轻工行业。推广应用基于机器视觉和物联网的智能技术推动家电供应链自动接单、智能排产、智能物流、智能发货;在食品、家电、家具、皮革、日用陶瓷、五金制品等行业领域推行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生产模式。鼓励轻工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集成业务。鼓励企业将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融入行业物流服务体系。建设行业防伪追溯大数据平台,实现原料、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防伪追溯。

(九)纺织行业。建立数字化纺纱生产系统、智能化织造及智能化绿色化印染生产线监控系统。推广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筒子纱染色工序全流程自动化绿色化生产技术装备、服装柔性化生产与个性化定制技术、纺机智能制造技术。引导化纤、连续纺纱、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缫丝、针织等企业建设智能化生产线。建设纺织行业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与安全监测防护体系,促进产供销信息共享,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十)医药行业。在医药行业开展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建设示范工程,促进医药产品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立医药行业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核心设备、仪器仪表、物料、车间、环境系统网络化和药品研制、质检数据、制造流程可视化。构建中医药原材料及其成品产供销信息采集与共享平台,为中医药企业的集中采购、集中研发、集中销售与产能共享提供平台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装备换芯,促进装备数控化。推进“数控一代”装备集成创新,加强数控装备技术标准与规范体系建设,在生产装备嵌入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人机界面装置、伺服驱动装置以及节能电机与变频电机等数字化控制技术,加快数控技术应用推广及数控装备集成创新,实现数控技术、装置、装备在纺织机械、橡塑加工机械、机床与基础制造、印刷机械、包装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制药机械、高效节能机械等领域的集成创新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实现生产装备“数控一代”的基础上,加快向“智能一代”跨越。

(二)推动生产换线,促进产线数字化。鼓励各行业企业从生产设备设施数据采集、互联互通等基础环节改造入手,将生产设备设施接入生产执行系统(MES),促进生产信息化系统与设备设施物理空间深度融合,推动企业从简单的装备工段改造,转向整条生产线改造,打造数字化生产线。鼓励企业建设集研发设计、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安装施工、网络部署、运维服务、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车间信息物理系统(CPS),采集工艺参数和设备运行、质量检测、物料配送、进度管理等生产数据,在推进企业生产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同时,推动生产工艺优化、组织优化、流程优化、管理优化,促进生产资源要素数据高效有序流动,实现生产工序可视化呈现与产线全流程数字化管控,将设备设施单机作业模式,改造升级为智慧协同生产模式,打造数字化车间。

(三)推动机器换人,促进工厂智能化。针对企业的冲压、焊接、喷涂、装配、检测、包装、搬运、配送等生产环节,聚焦劳动强度大及重复性、机械性、危险性生产岗位,推动以机器换人为重点的智能工厂建设,实现人机交互、机器助人。鼓励企业在实现装备数控化、产线数字化的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控制技术,构建服务于工业机器人生产作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通过端对端集成与横向集成,强化智能计划排产、智能生产协同、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智能生产资源监测与管控、智能产品质量过程控制、智能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打通产供销数据链,促进企业生产过程优化、运营决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打造生产可视化、执行精准化、管理信息化、运营网络化的智能工厂。推广应用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的协同制造模式,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共享、产能共享、服务共享”的共享工厂。

(四)推动园区上线,促进园区智慧化。推动产业园区内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建设以设施数字化、管理可视化、产业智能化、服务智慧化为重点的智慧园区。设施数字化方面,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可视化方面,整合园区安全、消防、环保、通讯网络、应急救援、管网管理、能源监控、停车管理、自动化办公等资源,建立可视化公共管理平台。产业智能化方面,建立集中采购、产能共享、智能仓储物流、设备远程检验检测、集中销售、线上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信息平台,培育“平台+生态+运营”产业生态。服务智慧化方面,整合园区服务资源建立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智能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向园区企业提供智能服务,培育“研发共享、产能共享、服务共享”为重点的共享型智慧园区。

(五)推动产链上云,促进产链平台化。推广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产业链企业信息网络系统进行云端化改造,促进云链结合。坚持“联盟建链、链主牵链、骨干壮链、配套延链、招引补链、强基固链、平台黏链、赋能兴链”发展路径,强化产链协同。鼓励链主型企业牵头建设产链云平台,促进核心业务系统和设备平台化发展,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集聚,形成“产业+配套”“平台+生态”发展格局。鼓励中小企业采购使用工业云服务,承接专业制造及外包非核心业务,与链主型企业共同打造良好产业生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行业性研发设计、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上下游一条龙、大中小一条链、产供销一朵云、国内外一张网、政银企一盘棋”的产业链生态体系。

(六)推动集群上网,促进集群生态化。推动工业互联网技术在产业集群企业的深度融合与集成应用,促进集群企业网络化改造升级。推动集群企业研发设计协同化,鼓励支持“产学研金服用”合作组建协同研发设计创新云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合作联盟,促进协同创新。推动生产管控集成化,促进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等软件推广应用,促进生产设备设施互联互通。支持企业运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建设智能化生产线。实施集群网络化改造工程,鼓励集群龙头骨干企业与工业互联网企业合作打造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对接综合性服务平台,培育共享型集群建设新模式。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集群发展空间,支持有条件的产业集群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增强集群全球整合力与国际竞争力。

四、方法步骤

(一)摸清底数。组织开展企业智能化改造需求调查,摸清企业信息化技术、工艺现状以及智能化技术改造需求。

(二)专题培训。结合细分行业特点,总结梳理一批智能化技改成效显著的先进模式,依托行业协会(学会)或专业化服务商,通过视频推介、对标观摩等方式,线上线下、分类开展专题培训,调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的内生动力。

(三)诊断服务。针对企业需求,组织行业专家和专业化服务商开展诊断咨询,结合企业实际和目标定位,研究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为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供参考。

(四)实施改造。支持企业与专业化服务商对接达成合作协议,共同研发设计改造方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模式实施改造升级。

(五)示范推广。坚持结果导向,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成效进行综合评价,不定期推出一批智能化技术改造的示范企业和优秀服务商,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协调推进机制,推动重大问题协商解决、重大政策督促落实、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制定智能化技术改造评价标准规范,总结推广智能化技术改造先进模式,引导企业向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推进。将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纳入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及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二)强化财税支持。设立智能化技改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装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以及园区上线、产链上云、集群上网、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5G试点示范、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措施,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落实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

(三)强化产融结合。鼓励银行围绕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融资需求,创新供应链融资、产业链金融、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金融产品与服务。鼓励设立相关产业基金,鼓励基金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参与支持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

(四)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四个一批”和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定期调度监测机制,建立重点技改项目白名单,对列入白名单项目优先享受省级财政支持政策。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建设面向产链、园区、集群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链、集群、园区内企业的智能化改造与重组整合。

(五)强化专业服务。组建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专家指导团队和行业公益服务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入企诊断、技术指导、要素保障等公益服务活动。在细分行业推广龙头骨干企业在智能化技术改造中形成的成熟可靠、自主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新模式,促进龙头企业由生产制造向服务制造转型发展。招引和培育高水平专业化服务商,支持专业化服务商协同组建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商联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六)强化人才建设。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专题培训计划,造就大批信息化素质高、具有世界眼光的企业家群体。鼓励企业围绕智能化技术改造,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吸引高层次智能化专家团队和高素质技能人才,为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供专业保障和人才支撑。

(七)强化要素保障。发挥“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作用,通过常态化开展“技术改造+”供需对接、智能化技改展洽交流、入企开展免费诊断咨询服务等活动,协调解决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所需的要素资源保障问题。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在存量工业用地上利用空地新建、拆除现有建筑重建或厂房加层扩建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安全生产、军事航空、消防和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其增建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价款差额,并享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减免政策。

(八)强化国际合作。围绕跨国境智能化技术改造和重点产业链协同发展,抓好招商引资与国际合作,将智能化技术改造融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与国外智能化技术改造工程服务商的交流合作。鼓励省内技术成熟、产能充裕企业向境外转移产能或建立境外园区以及营销中心,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和省外智能化研发创新机构在鲁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和地区总部,参与智能化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实施与建设,提升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升级的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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