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服务企业发展政策通道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企业发展政策通道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先期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1/04/16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先期行动计划的通知

鲁政字〔2021〕6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先期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先期行动计划

  为抢抓机遇,深化我省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缔约方经贸合作,制定以下先期行动计划。

  一、创新发展货物贸易

  1.“一国一策”拓市场。建立RCEP国别商品减税对比清单,组织“RCEP优惠政策进万企”巡回宣介活动,开展“RCEP企业服务直通车”行动,推进原产地证书发放社会化试点,指导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综合利用关税减让安排,扩大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工程机械等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出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省贸促会)

  2.落实RCEP“6小时通关”。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口岸,对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完整提交相关信息的RCEP缔约方原产易腐货物和快件、空运货物、空运物品,实行6小时内放行便利措施。支持企业申请AEO认证,对通过AEO认证企业按属地给予奖励。(牵头单位: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商务厅,参与单位:山东港口集团、省机场管理集团)

  3.用活原产地规则。指导企业利用RCEP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优化供应链,加大配套零部件项目引进力度,吸引以RCEP区域为出口目的地的欧美光学仪器、药品、有机化合物、航空等高科技产品企业来山东省投资。针对RCEP背对背原产地规则,建立辐射全国的生产资料和中间产品大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贸促会、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4.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在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入电商头部企业,鼓励中小微企业上线日韩跨境电商平台“开店”。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威海综合保税区设立国际邮件作业中心。复制推广临沂商城“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享惠中韩FTA正面清单”,拓展商品种类和适用国别。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增加上行、下行数据传输通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邮政公司)

  5.打造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创办RCEP及日本、韩国进口博览会,培育商品采购、产业技术、投资促进高端合作平台。加快青岛西海岸国家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济南、烟台、威海、临沂等市建设中日韩水产品、食品、日用消费品、美妆等特色商品集散地。(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贸促会)

  二、着力拓展对日合作

  6.扩大农产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出口。指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用好中日关税减让承诺,促进冻鱼片、虾蟹等水海产品,土豆、番茄等鲜活蔬菜、冷冻蔬菜,樱桃等水果,果汁果酱、调味品等食品对日出口,巩固农产品出口领先地位。针对首年关税即降为零的2034种、5年内关税减让显著的2725种出口商品,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金属制品和纺织服装等为重点,建立出口重点商品和企业清单,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7.扩大中间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消费品进口。促进RCEP区域内中间品交换与流动,以汽车零部件、化学品等为重点,加大中间产品进口和项目引进。针对首年关税即降为零的2070种进口商品和5年内关税降幅较大的5048种商品,扩大水产品、食品、医药、美妆等日用消费品和精细化工、液压传动、轨道信号设备等高新技术产品进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8.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招商。以日本关东、关西以及中小企业聚集区为重点,聚焦日本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中小企业,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靶向招商。依托综合保税区,发展航空器、船舶、海工装备和电子产品保税维修业务,打造保税维修再制造基地。加快推进与日本医药物流、消毒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合作,引进特色康养产品制造项目。(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贸促会)

  三、加快构建贸易物流“黄金大通道”

  9.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突出青岛港枢纽地位,强化烟台港、威海港、日照港等战略支点作用,打造山东半岛港口群集装箱国际枢纽、全球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中转基地。支持开通青岛至下关件杂货班轮,增开或加密青岛、威海至日本、韩国主要港口的集装箱班轮。提升青岛港国际国内中转功能,扩大自日韩海上转口、过境运输。支持日照港、烟台港拓展日本关东、关西和韩国航线。(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山东港口集团)

  10.畅通中日韩“海上高速公路”。深化威海-仁川“四港联动”,在全国率先开通中韩陆海联运整车试运行,实现“威海港-仁川港-仁川国际机场”陆海“点对点”整车运输,打造经仁川国际机场通达全球的“3C”带电类商品出口快捷通道。探索在青岛港复制推广整车运输模式。加快建设威海(石岛)-群山-釜山-大阪陆海联运40小时快线。设立绿色通道,在中韩液态奶、辣椒制品等检验结果互认合作的基础上,探索扩大到其他食品检验互认,打造面向全国的日韩进口乳品、肉类、水产品等冷链快线集散中心。(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青岛海关,参与单位:山东港口集团)

  11.提高“齐鲁号”欧亚班列运行效率。加密欧亚班列图定线路开行频次,力争2021年开行1700列以上。开通青岛港与广州、义乌间集装箱货运班列。加快建设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中心和济南、临沂集结中心,实现“枢纽对枢纽”货物集结。优化欧亚班列日韩陆海铁快线、上合快线,打造离港岸(日韩)-山东港口-中亚全程物流供应链。增加欧亚班列回程数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济南铁路局、山东高速集团、山东港口集团)

  12.构建空中货运便捷通道。支持加密威海至日本大阪货运包机,开通青岛至大阪、威海至东京货运包机航线,开通青岛至东京、大阪邮政包机航线。优化货物仓储、理货、打板流程,探索“航空打板”监管新模式,将航空打板环节前置,实现装载车直接接驳货运航班。(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机场管理集团、省邮政公司)

  13.打造东北亚寄递物流中心。推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国际邮件互换局实现“邮件、快件、电商”及一般贸易全业态业务模式一体化。支持在济南、青岛国际机场扩建、改造国际邮件处理中心。推动与韩国、日本邮政建立国际邮件传输机制,威海、烟台市面向韩国,济南、青岛市面向日本实施国际邮件“一点清关”。协商开通中日双向海上邮路。(牵头单位:省邮政公司,参与单位: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四、全面深化投资与服务贸易双向合作

  14.加强与日韩汽车造船产业合作。针对RCEP项下我国负面清单“棘轮”承诺取消造船股比限制,推动韩国投资船段企业向整船制造升级;支持引进日本氢燃料电池系统合作项目,依托韩国在我省的发动机总成基地、新能源研发中心,引进整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与服务项目。(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5.深化服务贸易合作。加强研发设计、批发零售、产品维修、运营维护以及整体解决方案等生产性服务创新与出口,支持面向RCEP成员国开展信息基础设施、5G、数据中心等投资合作。扩大与韩国学术交流和联合办学规模,推进中韩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试点,探索引进韩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探讨与韩国开展旅游业资质评级互认、信息互通合作,推动跨境旅游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大数据局)

  16.在“中韩文化交流年”框架下举办有关活动。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在“中韩文化交流年”框架下,举办友城、美术、音乐、经贸等系列活动,办好尼山世界文明论坛、中韩儒学交流大会等品牌性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民心互通。(牵头单位:省委外办,参与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

  五、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7.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修订《山东省专利条例》,在我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充分利用我国与日韩等建立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助力企业全球专利布局。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和维权援助机制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8.妥善应对贸易摩擦。设立对韩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中心。将RCEP国家作为贸易摩擦预警重点地区,强化信息收集、预测和预警,支持企业应对RCEP贸易救济调查案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19.重视并防范RCEP双刃剑效应。关注劳动密集型产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和冲击,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20.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RCEP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协作,持续开展RCEP规则“一国一策”跟踪与研究,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推进措施,合力推动RCEP落地实施。(责任单位: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7日印发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地址: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 电话:3314251 网站地图
备案编号:鲁ICP备08006519号-7鲁公网安备:37040002000052号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