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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发布: 发布日期:2024/05/16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

“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

的通知

鲁政发〔2024〕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十大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大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

科技研发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突破3.5万家、2025年突破3.8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24年突破5万家、2025年突破5.5万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2024年达到52%、2025年达到53%,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
1.强化新兴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面向钙钛矿、低空经济、新药创制、集成电路、磁悬浮等重点领域,围绕重大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应用一体化设计攻关任务,提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示范应用和迭代升级,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对技术攻关产出的重大成果,符合条件的优先认定为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强化未来产业前沿技术创新。强化未来技术跟踪预测,实施未来产业源头创新行动,聚焦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领域,每年组织实施20项左右前沿技术攻关项目,从创新源头和技术底层催生重大原创性、引领性成果。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跟踪支持优胜项目,孵化一批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型企业。支持高新区联合龙头企业开展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加速培育壮大未来产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强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供给。支持龙头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搭建创新平台,聚焦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出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培育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加强数字技术供给应用。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征集发布“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加快工业互联网、碳捕集运输封存利用等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创新平台“筑峰增效行动”。
4.完善四级实验室体系。扎实做好崂山实验室服务保障,推动实验室规范化运行;推动崂山实验室组织重大科研任务,加强与重大科学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建设,打造海洋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集群。全力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力争到2025年总数达到30家。完善省实验室布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领域新组建3—4家省实验室。聚焦重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发展需求,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化重组和系统化提升,依托企业建设比重达到80%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5.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完善重大科研任务直接委托制和“军令状”责任制,推动创新平台成为技术攻关的“总平台”“总链长”。推动省技术创新中心提质升级,优化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模式,加速创新资源整合集聚,在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标杆型创新平台。每年新培育认定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各100家左右。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人才效能提升行动,支持重大平台加快集聚一流创新人才。(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推动科技园区质量提升。两年新建3—5家省高新区,力争国家高新区创建取得新突破。推动香港科学园在上合示范区建设山东分园。指导高新区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提升产业集聚度。发挥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集聚优势,支持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强化产业链关键产品、创新链关键技术研发,提升体系化协同创新能力,推动每家高新区打造1—2个创新型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基行动”。
7.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支持研发投入占比高、复合增长率高、市场占有率高、拥有核心“硬科技”的“三高一核心”中小企业,推动快速成长为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组织实施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改造升级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大型仪器资源共享共用情况一网通览、创新券在线支付,着力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开展“惠企政策进万企”活动,全面推行研发投入后补助、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等惠企科技政策“免申即享”,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到2025年实现科技领军企业信息库入库和科技小巨人企业数量双破千,力争更多企业纳入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支持龙头科技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每年组织实施100项左右重大科技攻关项目、60项左右重大产业攻关项目,企业牵头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全力支持企业成为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双链主”。(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培优科技金融生态。完善“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等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推动完善人才有价评估模型,规范发展“科技人才贷”等专属信贷产品,着力构建以科技人才为中心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深化科技股权投资改革,推行“先投后股”项目支持机制。加强“科融信”平台建设,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科技金融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融资。深入开展企业上市培育行动,挖掘科技创新领域优质企业潜力,积极推动纳入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推动“硬科技”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深化金融伙伴机制,支持为科创企业匹配“金融辅导员+科技特派员”,提供精准有效服务。(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
(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硕果行动”。
10.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山东好成果”遴选发布推广机制,一体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出、评价和运用转化。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深入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鼓励科技成果“先试用后转化”。支持高校、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为科研成果提供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中试熟化等服务。(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11.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服务体系。加快山东科技大市场建设,畅通各类创新要素,打造辐射黄河流域、联动全国的“点—链—网”创新生态系统。面向16市开展分级市场、专业化市场建设,构建“山东科技大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一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高端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12.开展高水平科技交流合作。发挥黄河科创联盟作用,聚焦沿黄省(区)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实施一批联合攻关重大项目,吸引一批高质量成果和高端人才落地。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两年布局建设10家省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争创2家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支持跨国公司在我省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在海外开展跨国并购,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发挥中国—上合组织技术转移中心、上合海洋国际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载体作用,加大优势领域新技术、新模式及成套技术产品对外推广应用,培育拓展新市场。(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科技研发创新行动计划落实,深化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省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支持,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保障行动计划实施资金需求。强化行动计划相关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供给,对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科技创新项目新增用地实行省级统筹保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强化督导落实。完善山东科技政策服务系统,推动政策精准推送、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建立行动计划工作台账,落实定期调度机制,跟进掌握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加强政策效果评估,动态征集、及时解决执行落实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举措扎实落地、见到实效。(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产业生态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链长”统筹指导和“链主”引领带动作用,坚持“点上强企、线上强链、面上强群”一体推进,促进上下游产业、大中小企业紧密协作、融通发展,2024年新培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10个左右、先进制造业集群10个左右,“四新”经济增加值增长10%左右;到2025年,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集群分别达到50个和30个,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结构优化、创新活跃、安全稳定、开放合作的优良产业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聚焦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重点产业,着力抓好布局优化、工艺提升、智能制造、绿色转型,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标准为牵引,加大设备更新奖补力度,2024年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2万个左右,新培育国家级智能工厂10家左右、绿色工厂100家左右、绿色工业园区10家左右;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智能工厂、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分别达到50家、500家和50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绿色环保、安全应急装备等重点产业,实施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加强技术攻关转化,促进集约集聚发展。加快壮大“新三样”等产业规模,2024年新能源整车产量达到60万辆左右、锂电产能达到140GWh左右,到2025年新能源整车产量、锂电产能分别达到100万辆和150GWh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能源局)
3.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聚焦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产业,深入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产业技术路线,组织实施前沿技术攻关项目,加速典型场景应用推广,集中打造15个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未来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市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等)
(二)塑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4.提升重大创新平台能级。加快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高质量建设,与优化“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高标准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相衔接,增强崂山国家实验室、量子国家实验室济南基地等重大平台策源和辐射能力。依据产业需求布局优化实验室体系,2024年创建7家左右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省重点实验室200家左右,企业牵头或参与的比重达到75%;到2025年省重点实验室达到300家左右。紧盯工业母机、集成电路、前沿材料、空天信息等重点领域,创建高能级创新载体,引领产业突破发展,到2025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50家左右,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总量稳定在150家左右,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超过500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5.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技型企业“多投多奖”研发投入补助机制,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计划,每年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项目3000项左右,孵化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积极培育技术创新企业,大力推广技术创新先进经验和模式,到2025年,累计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企业70家左右、省技术创新企业5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加快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开展“卡脖子”技术精准攻坚行动,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钙钛矿、高端软件等领域,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谋划实施“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工程,完善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政策体系,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常态化发布“山东好成果”,每年转化科技成果20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7.促进“四链”融合深度发展。深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构建“1241”支撑体系,强化泰山人才工程布局,每年引育泰山产业领军人才300名左右。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等高等教育共同体,加快建立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三)提升产业链群安全水平。
8.积极培育优质企业。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集中资源力量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每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以上,到2025年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5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9.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积极服务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纵深推进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动态梳理更新产业链图谱,探索基于税收视角分析研判产业链运行态势,谋划落地一批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深入实施产业链融链固链专项行动,围绕标志性产业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开展各级供需对接活动,支持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供应链,打造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融链固链共同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良好生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
10.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能级。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探索市场化的集群治理机制,支持集群龙头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成立专业服务促进组织,打造3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达到150个,构建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的集群梯次发展格局。实施“头雁”领航计划,“一企一策”“一群一策”,提升雁阵形集群协作配套能力和领军企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1.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园区规划引领,明晰产业发展定位,健全开发区信息统计体系,提升开发区核心承载功能,着力创优环境、做实项目、壮大主体,每个开发区集中资源力量打造1-2个优势产业集群。规范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升级、退出。在经济基础条件好、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县域,布局建设一批省高新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12.强化产业风险防范能力。梳理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风险清单,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备份系统建设。促进国产产品推广应用,优化完善保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每年培育推广“三首”产品60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四)优化开放合作发展格局。
13.加快拓展国内市场。做强“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着力提升质量标准品牌,加强与头部电商企业合作,推动更多山东制造产品开拓新市场。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每年举办促消费活动60场以上;组织家具、家纺、家装等系列消费活动,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消费扩面提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14.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实施境外市场开拓计划,更大力度开拓东盟、中亚、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稳住对欧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出口。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等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带动技术、产品“走出去”。开展“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培育行动、新业态出海专项行动,统筹融资信保、跨境物流等政策资源重点支持。加强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接,完善进口供应链综合服务载体,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重点原材料进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15.加大项目招引谋划。按照“招大引强、招先引优、招新引特”的要求,建立省级招引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招引需求信息。组织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新加坡山东周、港澳山东周等招引推介活动,瞄准日韩、欧洲、新加坡等重点国别地区“敲门招商”。高质量推进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建设,两年推出30平方公里左右产业净地,加快落地一批产业链引擎性项目。坚持内外资一体化,加大央企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民营头部企业对接力度,创新双招双引全过程盯引服务体系,完善内外资招引支持政策,着力引进更多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高端产业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协调落实行动计划重点任务,针对性破解制约产业生态创新的堵点痛点难点。用好“链长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跨部门深度对接和资源整合,促进“四链”有效对接,形成推进合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优化法治环境。紧密结合我省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创新实践,推动制定先进制造业领域地方性法规,将被验证可行的成功做法以立法形式长期固定。加大《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宣贯力度,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加强服务保障。强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高效服务企业发展。加大惠企政策集成供给力度,深入开展欠款清理、管理能力提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专项行动,实施好“一起益企”政策宣贯活动,精准纾困帮扶。深化金融伙伴机制,延伸“金融+”链条,组织金融伙伴团队开展精准对接服务。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首贷培植、担保增信融资,优化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为暂时困难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转贷等纾困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税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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