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工信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产〔2022〕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按职责开展各自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能源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pdf.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