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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起草说明

发布: 发布日期:2023/12/06

现将《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枣工信字〔2023〕93号)(以下简称《裁量基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7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组织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枣政监字〔2023〕13号)要求,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或者修订完善本系统、本领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据此,我局研究制定了《裁量基准》。

二、起草过程

接到枣政监字〔2023〕13号文件通知后,根据《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权责清单》行政事项,参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各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对我局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认领,编制了各领域的裁量基准,形成《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吸收采纳的基础上,最终汇总形成《裁量基准》。

三、制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定社会预期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我市工信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裁量权的正确行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我市工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很有必要,其内容设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裁量基准》共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五、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本《裁量基准》公布日期是2023年12月5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1月4日。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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