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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关闭退出)任务

发布: 发布日期:2020/11/2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8〕9号)文件规定,我市纳入工信部调度的“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固泰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蓝空液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方式为关闭退出,按计划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对此,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经过积极努力,上述3家企业均提前完成关闭退出工作任务,其中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提前半年,枣庄固泰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提前3个月,山东蓝空液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前1个半月完成关闭退出工作任务。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印发枣庄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2号),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建立了月调度制度,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3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导,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稳妥进行,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取得预期成效。三是严格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化安转办〔2019〕57号)要求,坚持完成一家、验收一家,及时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验收工作。经现场验收,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公示后已上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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