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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 发布日期:2018/03/30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在印发《2016年经信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市经信委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全委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紧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突出创新、突出业务”的思路,制定印发了《市经信委2017年重点任务目标清单》;同时,坚持“项目化推进”思路,对清单采取“一月一调度”和“一季度一通报”的倒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公布制度,将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制定,认真落实好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越权、不缺位、不失职,既符合法定的程序,又能够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同时,按照市法制办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向市法制办反馈有关意见和情况。

(四)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了委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各项责任追究措施,大力推进依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强化培训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依法履职的重要精神和重要法律知识,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将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机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体机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利用集体学习时间对有关法律法规集中交流研讨,不断增强法律素养。

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行政执法主体方面:委机关为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枣庄管理处和枣庄市节能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枣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为委托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山东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平台录入、维护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办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行政执法督察证和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等证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工作的通知》(枣政法字[2017]7号)有关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认真组织新办和四年年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统一教育培训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培训考试纪律,未出现考试违纪行为。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明确把各行办、科室和委属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实绩纳入年度业绩考核,使依法行政工作与经信系统整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同步提高。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科室和人员开展抽查,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委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同时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制定印发《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枣经信字〔2017239号),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委有行政执法权的行办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经信委“三项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机制,落实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具体任务;根据《枣庄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枣庄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枣庄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我委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

(四)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山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协调办函[2015]5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函》(鲁职能办函〔20157号)精神,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鲁职能办函〔20157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枣职能办函〔20161号)要求,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联系、对接、协调机制,畅通工作渠道,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市经信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联系点和联系人,并向市法制办报送名单。

三、深入推进职能转变

(一)全面优化服务。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召集各行办、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召开工作培训会议,传达培训会议精神及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工作,共梳理出14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9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已按照要求编制了服务指南。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我委行政权力全部纳入枣庄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同时,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立足单位职能,随时追踪国家、省关于经信工作的调整方案,加强沟通对接,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调整权力清单,2017年梳理出我委需取消、修改的事项共10余项报送审核。根据办理流程和办理要件,充分从申请人的角度考虑,梳理出5项“零跑腿”事项和15项“只跑一次”事项,《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枣职能办〔20173号)已对外公布,并按照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申请材料无兜底条款的要求,逐项编制(修订)服务指南。

(二)进一步削权减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即认真承接好省级下放事项,又认真做好市级事项取消下放工作,确保取消、下放行政权力落实到位;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实施层级,确定32项行政处罚事项(含子项43项)和1项行政强制事项为市、县(区、市)共有事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委具体要求印发了《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工作方案》(枣经信字〔2017218号),组织各区(市)经信局和委各行办、科室、委属单位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开展全市经信系统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工作。认真开展了清理规范证照年检和指定培训,逐项对照我委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等,对每个事项办理过程的环节、要件进行认真梳理,保留“无线电台站年检”、“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含初审)”两项年检事项。全力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一切按照规定办事,一切从便民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枣庄市市级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材料目录》和《枣庄市村(社区)开具的证明类材料准入目录》。

(三)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工作。2016年搭建完成了物理集中、统一运维、多级应用的电子政务云平台,集中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网站、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技术支撑、容灾备份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85家网站系统上云工作,上云率达到96.6%,完成28家单位60余个业务系统上云工作,上云率达到93.5%,区(市)的迁移已经全面开展。强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2016年启动建设了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了共享交换平台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三大基础库的建设,29家部门实现了数据交换,数据总量达到6000余万项,交换量1.7亿余条;印发了《枣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枣政办发〔201766号),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工作,提前完成了政务信息资源的梳理(一期)任务,市直69家政务部门共梳理信息资源4093类、20266个信息项,区(市)共梳理信息资源16867类、84724个信息项,其中可共享目录19370条、信息项93875个;可开放目录13913条、信息项47630个,形成并发布了《枣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一期)》(枣信组办〔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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