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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智能制造“1+N”带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解读

发布: 发布日期:2018/06/05
一、背景解读

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主攻方向,其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正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是我省推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的关键切入点,既是传统产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的最佳途径,也是新兴产业发展必须走的路子,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制造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1+N”带动提升行动是推动我省智能制造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1”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N”代表对标辅导的其它企业,标杆企业通过复制推广其智能制造模式,辅导带动相关行业企业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通过带动提升行动,不断培育新的标杆企业,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引领和服务作用,引领全省制造业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全省制造业加快向高质量发展。

二、文件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号)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技术装备,实施智能制造‘1+N’带动提升行动,培育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将智能制造确定为今后发展的重点和方向。

三、主要内容

《通知》正文内容共四部分,分别是总体思路、目标、带动提升内容、组织实施。

1.总体思路: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带动一批企业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全省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目标:到2020年,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30个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带动100个左右企业实现高水平智能化升级。每年在重点行业培育10个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企业每年至少带动1个企业实现智能化升级,三年内至少带动3个企业。

3.“1+N”带动提升内容:包括标杆企业(“1”)应具备的条件,带动提升企业(“N”)应具备的条件,激励政策及申报程序。

4.组织实施:通过加强组织协调、组织评估评价、保护知识产权、强化跟踪服务、加强资金管理等具体措施,保障“1+N”带动提升行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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