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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 确保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 发布日期:2020/02/10

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一、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1.强化重要物资供应保障。加大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协调和服务保障力度,加强蔬菜等农副产品供应,做好应急供应准备。

2.统筹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运行。疫情期间,保证发电、供热用煤、天然气等稳定供应。

3.抓好春季农业生产。扎实做好生猪及其他家禽稳产保供工作,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畜禽疫情。

4.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加快工业运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线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5.挖掘消费潜力。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零售等行业恢复运营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生活服务企业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增加电子商务、网络教育、网络娱乐等方面消费。

6.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制造和传播谣言等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二、确保各类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1.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迅速组织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企业复工复产。

2.组织各类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引导各类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合理安排复工节奏,迅即组织各类企业全部恢复正常生产。

3.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生产、办公、宿舍、食堂等场所的消毒防护和环境卫生,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密切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尽可能减少职工聚集性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疫情发生。

4.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减免相关税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5. 落实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三、确保“六稳”落地见效扭住关键、狠抓落实,千方百计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一)以政策落实为重点稳就业

1.保障复产企业用工。对保障疫情防控和城乡生产生活的国计民生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主动对接用工需求,优先发布用工信息,多渠道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要求。

2.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2月4日后到期的,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3. 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举办“战疫情、保复工”山东省2020年春风行动网络招聘服务月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审批受疫情影响企业就业创业补贴。

4.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020年2月起, 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o%。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二)以破解融资难融资贵为重点稳金融

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强化监管政策支持引导,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三)以市场开拓为重点稳外贸

多种形式开拓国际市场,全面启动进口通关“绿色通道”。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扩大防疫物资进口。

(四)以“双招双引”为重点稳外资

“一企一策”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开工。稳定外资企业生产经营。精准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创新外资招引方式。统筹各类招商活动。发挥驻外经贸代表处作用。

(五)以要素资源保障为重点稳投资

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统筹原材料等物资供应保障。

(六)以舆论引导为重点稳预期

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做好企业服务。

四、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展开

优先抓好满足疫情防治需要、提升疫情防控能力的投资项目建设,加强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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