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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十条意见

发布: 发布日期:2020/02/17

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提升全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定”“加快推进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强化涉疫情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十条意见。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尽快制定《山东省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等法规规章,修订《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意见》明确,强化涉疫情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对扰乱医疗秩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深入开展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暨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疫情防控执法监督案件,依法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操纵市场价格、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暴力伤医”、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力度,各级审判机关对涉疫情案件依法快速受理,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从严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

《意见》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依托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手机APP等平台载体,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推进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发挥网格员、人民调解员、警务助理、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因疫情引起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落实依法防控工作责任,省委依法治省办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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