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局安全生产相关科室:
现将《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1月10日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方案>的通知》和《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枣安发〔202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信行业领域实际,确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市工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相关科室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分行业领域制定指导督促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细化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人,围绕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现场督促指导工作。
(二)督导检查阶段(1月1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市工信局成立7个县级干部为组长的督导组,于春节假期后赴全市7个区(市)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工信行业领域企业贯彻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以及复工复产、“开工第一课”等方面落实情况,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期间,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也要结合实际对辖区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31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及时收集梳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检查情况和发现的新苗头新问题情况。市工信局各行业主管科室于2022年4月1日前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安全生产督促指导检查工作情况报省工信厅行业主管处室;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分行业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报市工信局行业主管科室,交由市工信局民爆科汇总。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工信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督促力度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提高“三管三必须”的意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指导督促行业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2.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20〕83号)、《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枣安发〔2021〕24号)、《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工信字(2021)121号)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主管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在谋划明年的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安全发展理念,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和要求。
3.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督导方案。结合工信领域每个行业的特点,制定指导督促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全行业年终岁尾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顺利进行。督促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促进本行业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工作。针对行业存在的共性风险因素及检查中发现或通报的隐患和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着力发现问题并积极化解风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淘汰落后等手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源头治理。
5.筹建行业安全专家库,为指导督促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发挥专家队伍的政策优势,在行业标准、规范、规划、政策的制定和行业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发挥专家队伍技术优势,加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督促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自我检查、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6.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结合《全市工信系统开展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枣工信字〔2021〕134号),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工信行业对《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重点抓好非危化品化工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
1.按照省制定的专项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实际,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督促指导工作力度。
2.充分发挥企业驻点监管人员作用,进一步明确敏感时期重点监管的内容和部位,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排查隐患,整改隐患到位。
3.发挥好安全生产督导组的作用。充分发挥好督导组督导检查作用,确保各企业驻点人员在岗在位,驻点监管工作有效进行。
(三)突出抓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全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初岁尾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诊断大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工信字〔2021〕124号)推进实施,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覆盖全体员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高质量的继续推进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民爆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转组织机构、应急演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体系,进一步夯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2.结合《全市工信系统开展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枣工信字〔2021〕134号)落实,组织民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专题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新政策、新法规以及民爆安全新产品新工艺等培训,培训结束组织考试,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民爆行业从员的安全意识。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市民爆监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民爆企业超能力、超范围、超定员等违法违规查处力度。
4.依托山东省民爆企业大数据可视化督导平台,对民爆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实施全流程、全覆盖监管。
5.发挥好安全生产督导和民爆企业驻点人员的作用,保证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制度完善、整改措施等落到实处,并施行周调度制度,强化对驻点工作的统计分析。
三、有关要求
(一)组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专家团队。市工信局组织建立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团队,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市工信局民爆科承担各行业市级安全生产专家信息的备案和管理,请市局各行业主管科室根据《关于做好<枣庄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工作的通知》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各行业专家团队专家的信息汇总,报市工信局民爆科。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参照市局做法,组建县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持力度。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微信、网络等媒体曝光力度,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积极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全市工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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