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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行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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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2/05/05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局安全生产相关科室

现将《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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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安全〔2022〕82号)和《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枣安发〔2022〕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行动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从部门和企业两个层面开展。

各区(市)工信部门层面: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对照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和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

各相关企业层面:重点以诊断检查方式,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遴选高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设施、关键环节、特殊作业等高风险单元开展全面诊断,重点检查安全的深层次问题隐患,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

市工信局将在自查自纠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工信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安排各区(市)进行异地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安排整改复查,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形成有力震慑。

二、工作安排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从严从细从实组织实施。要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对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全面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对照已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并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在此基础上,以下列七个阶段的工作为主线,结合自身实际,将重点检查内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全面落实:

(一)风险隐患排查月阶段(4月1日~4月30日)

按照《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枣工信字〔2022〕29号)要求,组织工信监管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岗位自查,企业各生产经营岗位认真排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和安全隐患;二是全面排查,企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企业各部位、各环节进行深入排查;三是专业诊断,企业聘请安全生产专业机构专家,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诊断排查,提出整改建议,有效整改隐患,严控安全风险。

(二)集中整改排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指导督促监管企业针对上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诊断大执法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等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进行梳理。已经完成整改的要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的要加快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企业整改不积极甚至拒绝整改的,要依法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2.排查梳理责任落实情况。各区(市)工信部门要认真梳理《枣庄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新业态安全风险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日常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情况,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情况,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运行等情况。各级各类企业要认真梳理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运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外包工程管理、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情况,企业日常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

3.排查梳理企业底数。各区(市)工信部门对本辖区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并以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意见》(鲁安发〔2020〕19号)为依据,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明确市级、区(市)级、镇街级监管部门。各级部门之间要加强对接,分别明确市、区(市)、镇街三级监管对象,避免遗漏和重复。各区(市)工信部门要将本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名单报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管理科

(三)专家诊断排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指导督促工信行业领域企业遴选高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装置设施和关键环节等高风险单元开展全面诊断,重点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隐患,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针对工信监管行业企业,全市各级工信部门要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组建专业执法团队,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全方位诊断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拉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的时限,限期整改。

(四)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

要以省、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为导向,以提高安全生产检查质量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市工信局将组织区(市)工信部门开异地互查活动。届时,市工信局将针对重点检查内容和前三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区(市)工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打非治违”及警示教育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针对工信监管行业企业全市各级工信系统按照“分级监管、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公开执法结果并跟踪整改、形成闭环,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打非治违”,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问责一批违法案例和反面典型,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各区(市)工信部门要及时报送“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并纳入安全生产双月教育警示内容。

(六)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工信局对前期风险隐患排查月、集中整改排查、专家诊断排查、异地互查及专项督查、“打非治违”及警示教育等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排出名次,进行通报。各区(市)工信部门要参照市里做法,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照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9月30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七)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区(市)工信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研究制定并逐一落实管用、好用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从源头上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市工信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区(市)工信部门要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具体负责同志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开展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市工信局将成立7个检查工作小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对各区(市)工信部门就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安排部署落实情况、“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强化严惩重罚。坚持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对监管企业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执法措施,并公开执法公开处罚,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强化工作纪律。全市各级工信部门要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严防搞“大呼隆”、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防疫情风险,确保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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