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人事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综合法规科
职责:牵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
(四)企业科(挂培训与交流科牌子)
职责:牵头负责服务工业企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运行监测与产业政策办公室
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六)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职责: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七)科技装备科
职责: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指导“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
负责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海洋工程装备、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档机床、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智能农机、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八)化工与新材料产业科
职责: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负责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九)消费品产业科(挂盐业科牌子)
职责:负责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监督检查工作及责任。
负责轻工、纺织服装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引导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研究分析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信息产业科
职责:指导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
负责拟订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市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十一)工业互联网科
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
(十二)绿色发展推进科
职责: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建材、有色金属、稀土、钢铁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科(挂军民融合与民爆器材科、信访稳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牌子)
职责:指导督促全市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协调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综合协调局内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行业管理科室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的政策和标准;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承担市禁止化学武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军品指令性计划的实施。编制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负责军品科研生产资格审核的相关工作。办理有关军品外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创新创业指导科(挂中小企业科牌子)
职责:负责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负责研究拟订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拟订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融资促进科(挂服务体系建设科牌子)
职责:负责研究拟订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促进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负责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协调解决环境建设有关问题。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
(十六)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的划分、规划和指配。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十七)机关基层党组织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八)离退休干部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