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1年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联系(电话:0632—3118966,电子邮箱:bgs_gx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信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运作,提升质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现将我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了各类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文件、部门办公会议及其解读、行政权力、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及进展情况、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及进展情况、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及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等相关信息。依托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主动发布工作动态,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新闻动态、政策法规、服务企业发展、党建、政务公开等。广泛利用枣庄工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时政新闻、工信动态、产业动态、惠企政策、政策申报通知、干货资料等,在全市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进入并保持前十五名,发布各类信息920篇。
1.及时规范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枣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内容格式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机关网站公布规范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
2.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公布2021年度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2020年度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决算和2020年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信息共3条。
3.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市工信局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发布权责清单、边界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4.加强政策解读。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6条、政策解读2条,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企业家沙龙暨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2次,接听12345市长热线1次。通过枣庄工信微信公众号对惠企政策、产业政策进行政策解读。
5.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检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按时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坚决防止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推进,其余科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工作。规范程序。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实施意见》,按照《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答复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全年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压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1名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公开水平。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四是创新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举办新闻发布会,就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枣庄市5G通信专项规划(2020-2035年)等向社会公开解读。参加12345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就工业产业发展、工业经济运行、企业技改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和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等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交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专人负责运营枣庄工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时政新闻、工信动态、产业动态、惠企政策、政策申报通知、干货资料等,发布各类信息920篇,新增粉丝1300名,有效地扩大工信宣传力度,在全市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进入并保持前十五名。
(五)监督保障情况。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枣庄市工信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规定任务信息上报时限,确保了重点工作的及时公开。
2.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月通报制度,对省、市和本局采用科室信息的每月通报,从数量和质量上进行分析、汇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强化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并先后两次组织对各科室单位及事业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有力地保障了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政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格式不规范、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
二是信息解读广度不够,多为文字类解读,图文解读、语音解读、视频解读内容较少。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办文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拟制文件时同步确定文件公开属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时发布。办会公开方面,落实“开门决策”要求,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重大政策制定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三是群策群力,积极思考,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1、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收到人大建议6件,已办理6件,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并按要求将答复件公示。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承办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23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园区建设、营商环境等多方面。所有承办的政协提案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并按要求将答复件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