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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1/06/22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积极推荐辖区内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各区(市)推荐行文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请于6月25日前报至市工信局科技装备科,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3681098

邮箱:kjzbk_jxw@zz.shandong.cn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2021年6月21日


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荐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市推荐不超过10家,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树立一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各市工信局在2018-2020年已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今年申报企业中推荐1家企业申报,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我厅将按照《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推荐。

三、其他工作要求

申报国家或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单位统一按照《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编写。各市工信局、省属企业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于6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附推荐企业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光盘由推荐单位汇总为一张,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82610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科技处

附件:1.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x

附件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x

附件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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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x 附件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x 附件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