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枣庄市
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应用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的目的
在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上云、“5G+工业互联网”等方面遴选一批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创新发展理念,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是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原则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二)申报主体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地在我市范围内,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申报主体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信用良好。
三、申报类别及基本原则
(一)申报类别。
2022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应用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类别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上云标杆企业、“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评选总个数不超过20个,具体根据企业(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情况确定。
(二)申报基本原则。
1、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经建成使用或基本建成使用,并已发挥作用,且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项目;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2、申报项目有明确或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具有一定的可量化性;
3、自2021年11月24日至本通知规定申报截止日期前,已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或被评定为国家或省工业互联网应用等相关试点示范的企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枣庄市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应用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评审;
4、同一企业(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试点示范企业(项目);
5、同一企业(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近三年来已获得枣庄市市级财政支持的不得申报;
6、同一企业(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参加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的其他类别市级财政支持项目申报的不得申报;同一企业(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7、自2021年11月24日至本通知确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获得国家或省相关评(认)定的试点示范企业(项目),且被认定为本年度市级试点示范项目的,可享受外加奖励额度;
8、2022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相关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认定的,不在本通知申报项目范围内;
9、本通知所提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相关试点示范企业(项目),为国家及省工信部门在2021年11月24日至本通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评定的与本通知确定的申报类别相同或相近的试点示范企业或项目;
10、在保护商业秘密的情况下,申报企业(单位)同意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并愿意为其他企业参观学习提供便利;
11、近三年来,申报企业(单位)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申报:发生过重大产品(服务)质量、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或被纳入失信名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所实施的信息化应用应覆盖研发、生产、管理、营销等方面主要环节的一个或多个,在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新技术应用、流程再造等方面融合应用效果明显,具有良好的典型推广和示范作用。
2、申报材料。
2022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1)。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工业企业在网络化改造、生产经营网络化协同、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应用等工业互联网应用等方面的项目;项目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应用成效明显,具有较好示范带动效应。
2、申报材料。
2022年度枣庄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附件2)。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1)平台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并上线运行,并取得较好的运营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有发展前景,具有较为成熟的服务方案;
(2)平台连接重点设备数量不少于50台/套,具有典型应用场景应用,区域性、行业性平台连接服务企业或注册企业用户达到10家以上;
(3)平台具备较为先进的技术架构,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能够为本企业、行业、区域、产业链、特定环节等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和支撑;区域性、行业性平台要具备一定核心竞争优势和商业模式创新特征,在设计、生产、管理等环节具有新模式服务能力。
2、申报材料。
2022年度枣庄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
(四)上云(设备上云)标杆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等,实施企业(系统、设备等)上云上平台,在企业数字化管理、设备在线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能提升、节能降耗、质量管理等方面开展实际应用,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作用明显,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或推广价值。
2、申报材料。
2022年度枣庄市上云标杆企业申报书(附件4)。
(五)“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企业将5G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相结合,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故障运维、物流运输、安全管理等环节,在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柔性生产制造、机器视觉质检、设备故障诊断、厂区智能物流、无人智能巡检等方面开展应用,且成效明显,具有较好的可推广应用示范作用。
2、申报材料。
2022年度枣庄市“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5)。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为PDF版电子版,统一使用A4型纸张排版,应制作目录,标识页码;
(二)申报材料中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在右上角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图片中的照片、图片、网络截图等须为彩色图片,并进行解释标注;
(四)申报材料内容中的文字、图片等务必清晰、完整;
(五)申报材料中填写的内容,要真实、详细、合法(规)、完整、准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请填写“无”;
(六)申报材料PDF版电子版文件名称以“企业全名+项目全名+申报类别名称”命名;
(七)申报材料PDF版电子版按照申报书内容顺序排序;
(八)申报材料PDF版电子版应将所有申报材料排版在一个文件中,不得形成多个PDF版电子版文件。
六、申报程序
(一)企业(单位)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申报企业(单位)注册、登录枣庄市“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http://58.58.253.166:8090/ipgs/ipgs/gotoCzjbNewIndex.do?xzqh=370400000000),通过“专题专栏”进入“产业发展”界面,选择“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奖励资金(市级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方面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资金)”进行填报,将加盖公章的PDF版申报材料上传平台。申报企业(单位)向注册地址的区(市)工信或高新区经发部门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企业(单位)账户信息由企业自行网上注册。
(二)区(市)审核。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同意推荐的,在枣庄市“枣惠达”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审核提交,同时形成推荐报告。2022年10月2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报告、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6)报市工信局。
(三)市级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评选出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并予以公示。
七、支持方式
对被评定为2022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应用等试点示范的企业或项目,根据《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其他事项要求
(一)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区域内相关企业(单位)进行申报;要加强对申报企业(单位)的指导,确保申报企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规范、有序开展申报工作;要对企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内容及企业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及申报的相关项目内容真实、完整,符合申报要求,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二)申报企业(单位)要对申报材料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对经认定存在弄虚作假、冒领骗取专项奖补资金等失信、失范等行为的企业(单位),按照枣庄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三)对本通知所列申报材料不完整、不齐全、或申报材料不能说明应说问题的、或不能按要求提报的项目或示范企业不予进行评审。
本通知及附表可在枣庄市工信局官网(网址:http://gxj.zaozhuang.gov.cn/)下载。
市工信局联系人:张万成,联系电话:3319439
电子邮箱:gxjliwei@zz.shandong.cn
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联系方式:
滕州市工信局联系人:时甜甜 ,联系电话:5502186
薛城区工信局联系人:郑洪蕊 , 联系电话:4486977
山亭区工信局联系人:闫家普,联系电话:8818059
市中区工信局联系人:王峥 ,联系电话:3096679
峄城区工信局联系人:刘梓一,联系电话:8015620
台儿庄区工信局联系人:王加迁, 联系电话:6701008
高新区经发局联系人:王霞, 联系电话:8691626
附件:1、2022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2、2022年度枣庄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
报书
3、2022年度枣庄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
报书
4、2022年度枣庄市上云标杆企业申报书
5、2022年度枣庄市“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6、2022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审核推荐汇总表
2022年10月9日
附件2:2022年度枣庄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doc
附件3:2022年度枣庄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6:2022年度枣庄市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审核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5:2022年度枣庄市“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